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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宠难却-5

浮灯锁相思

〈五〉

邓琰连日赶路皆以干粮充饥,这会吃了柳九九做的菜,味蕾犹如从地狱跨至天端。用野菌炖出的肘子上口甘鲜,肉菌入口俱化。肘肉放进嘴里一抿,便轻轻化开,半点没有猪肘子的肥腻感。

柳九九双手交叠,下巴搁在手背上,仔细打量面前的俊朗少侠:“好吃吗?”

“好吃!”邓琰又挑了一块排骨放嘴里,这一口咬下去同方才的软化糯口不同,而是不一样的酥脆感。甜脆轻薄的红糖裹着排骨,白齿一咬,爽脆多汁,不柴不腻,酸甜味适中开口,加上芝麻提香,口感细腻丰富,没有半分调料混合的突兀。糖醋排骨的汤汁儿呈糖稀色,邓琰吃完排骨还不过瘾,端起盘子将汁水扒进米饭里拌匀。

由竹蒸笼蒸煮出来的米饭粒粒饱满,嚼之柔韧喷香,裹了糖醋排骨汤汁儿的米饭,相当开口,邓琰连吃十碗,唇齿间被甜醋酱汁溢满,末了,他端着空碗回味无穷,望着柳九九问道:“九九姑娘,这排骨是谁的手艺?”

“我的。这糖醋排骨是我们九歌馆的招牌菜。”柳九九眨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望着邓琰,“怎么样?好吃吗?”

邓琰看着柳九九那双漆黑清湛的双眸,这般近距离一瞧,这姑娘眼睛就跟水葡萄似得,白嫩一张脸犹如刚出蒸笼的水晶包一般,看得他食欲大开。他将空碗递给一旁的糯米,“麻烦再来一碗!”

糯米接过邓琰的空碗,转身时默默念了句“十一碗,嘿,赚了。”

就这般,邓琰对着柳九九干吃了一碗白米饭。

邓琰第一次瞧见柳九九这种姑娘,这姑娘第一眼看着一般,第二眼看着挺讨喜,吃饱饭再看,奇了,怪有食欲的一张脸。

柳九九越瞧邓琰越喜欢,她就喜欢能吃的汉子。邓琰完全符合她对未来夫婿的要求,英俊不凡并且能吃。近些年柳九九见过不少英俊汉子,一个个吃得比麻雀少,嘴比金丝雀挑。譬如街口那个秀才,吃两口包子便擦嘴说饱了,难怪生了一副弱不禁风得摸样。再譬如王员外家的王公子,堪称柳州城第一俊男,可那位王公子吃饭斯文的就跟他长相似得。

这些男人个个条件都好,也有不少媒婆上门来替秀才、王公子等人提过亲,全被柳九九给拒了;这要是日后成了亲,她做一桌子菜没人吃咋办?

她爹从小教育她,养男人就得养他的胃,至于为什么养男人的胃……柳九九的理解大概就是,不能浪费了自己的好手艺。

柳九九觉得邓琰挺好。

长得俊,能吃,能干吃一碗白米饭,大概也挺好养活。

邓琰放下手中空碗,擦了一把嘴,掏出一锭银子搁置在桌上,冲着柳九九竖了一个大拇指,“柳姑娘,你做饭可比我妻子做的好吃多了!”

“妻子?”柳九九以为自己听错了。

邓琰揉着肚子坐姿潇洒,长舒一口气,“我那媳妇儿整个一爷们性格,除了打……打架,啥也不会。”

柳九九瘪嘴:“你有媳妇儿啦?”

邓琰点头,嘿嘿一笑:“儿子都有了。”

柳九九的心嘎嘣一声碎掉了,俊俏能吃的好男人飞了。她低叹一声,手指在桌上敲了敲,“你吃了十一碗饭,这点银子不够。”

邓琰“啊”了一声:“你们这里的饭菜怎么比京城还贵?”说着又掏了两锭搁在桌上。“多的不用找了,今儿晚我在这里住下。”

柳九九顿时有一种“好男人都有主”了的失落感。糯米带着邓琰上客房,柳九九便捧着脸发了会呆,她觉得自己这辈子可能会……嫁不出去了。

唉……好忧伤。

土豆从衙门回来,让柳九九和糯米端着板凳进厨房。

这些年土豆处事谨慎,这一次柳九九差点被割断脖子,他和糯米一颗心现在都还未沉下去。土豆说:“小姐,反正咱们在柳州城生意也做不下去了,咱们换个地儿重开九歌馆,你觉得如何?”

柳九九坐在灶台前的小板凳上,撑着下巴想了想,说:“不然……我们去京城吧?”柳九九很小的时候生活在京城,过去了那么多年,她对京城的印象已经淡了。如果不是因为周凌恒的提议,她或许也不会想去京城重开九歌馆。

糯米和土豆面面相觑。

糯米道:“小姐,你忘记老爷临终前的嘱咐了么?天下之大哪里都去得,唯独京城去不得。”

柳九九叉腰站起来,望着糯米:“我爹那不是担心遇上仇人么?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就算我杵在仇人跟前他也未必认得。再者,兵不厌诈,仇人又怎会想到我们会回京城?他怕是早以为我在河里淹死了吧?”那年柳家遭难,柳九九被仇人扔进湍急的河内差点淹死。

土豆望着柳九九沉吟片刻,说道:“去京城重开九歌馆,也未必不可。”

“那就这么决定了,我明个儿去收账。”柳九九拍拍手,“我现在便去收拾东西,土豆你去雇一辆牛车一辆马车,你跟大黑坐牛车,我跟糯米坐马车。”

土豆望着柳九九,一脸的委屈。

感情他的地位就跟大黑一样么?柳九九走后,糯米抬腿踢了土豆一脚,“你忘记老爷临终前灯额话了么?你怎么可以同意小姐去京城!”

土豆“哎呦”一声,揉着大腿解释说:“小姐说的是,都过去了那么多年,就算她站在仇人面前,对方也未必认得出她。再者,京城人杰地灵,指不定能找到好大夫治好小姐的病。刚才小姐被割了脖子还自言自语念叨‘排骨大哥’,你难道就不觉得小姐这病愈来愈严重了么?小姐的病耽搁不得,得赶紧找个大夫来治。”

这么一说,糯米也觉得在理,忙点头说:“是,治小姐的病要紧。”

京城皇宫。

烈日灼烤着巍峨皇宫,各宫各殿忙碌的太监宫女无一不是大汗淋漓。

慈元宫四周临水,三交六椀菱花窗格对外敞开,窗外小溪涓涓,绿柳成荫,较之其它宫殿更凉爽些。年逾四十薄太后躺在贵妃榻上,单手扶着额头,双眼半阖。贵妃榻两侧站着两名宫女,各执一扇,为她扇风祛暑。

太后最近因为周凌恒的事心力交瘁,历代皇帝哪个不是当太子时便有了子嗣?即便没有,登基之后面对着后宫三千佳丽,总是要临幸几个,宠爱几个。

现在倒好,后宫佳丽三千,个个姿色上乘,周凌恒愣是瞧也不瞧一眼。历任帝王不是没有养男宠的先列,可她这儿子也没见养什么小白脸。薄太后为了周凌恒的事儿操碎了心。

最近她又听说,周凌恒时常一个人坐在殿内自言自语,今个儿晌午还在殿内发了场脾气,将一张实木桌一掌拍得粉碎。即便是铁打的手掌,也经不住他这般拍打啊?

难不成是今日天气过于闷热,以致他心情烦闷?

周凌恒听闻太后身体抱恙,忙从乾极殿赶往慈元宫来探望。他刚一踏进慈元宫正殿,一阵凉爽便扑面而来,对窗还飘进一抹青翠的柳枝儿,翠青的绿色同凉爽的空气混合,让原本燥热烦闷的周凌恒顿时舒坦了不少。

薄太后见周凌恒走进来,忙让宫女扶她起来。

周凌恒见母后身体虚弱,忙上前扶着她,关切问道:“母后身体可好些了?”

“也没什么大病。”薄太后拍了拍他的手背,直切入主题,“恒儿,最近宫中进了一位美人,能歌善舞,温柔端庄,你……要不要去看看?”

周凌恒想了一下,“哦”了一声淡淡道:“母后说的可是那位李美人?”

“是是是,正是,你都记住她姓什么了?”薄太后眼睛放光,这是儿子头一次能记住后宫佳丽的姓氏。

周凌恒冷哼一声,嘀咕道:“李美人与众不同,朕想忘记都难。”那位李美人膘肥体壮,长得就跟猪八戒似得。那能叫美人?母猪差不多吧?

我的母后,您当真是病得不轻啊。

薄太后也来了兴致,拍着他的手背说道:“这李美人是我亲自挑进宫的,是个讨喜的姑娘。说起来,我都好几月没见过她了。依云,去,将李美人请来。”

太后话音刚落,一名宫女便上前跨出一步,福了福身应了声,紧接着转身走出了慈元宫。

半个时辰后,依云带着李美人跨进慈元宫。李美人一走进周凌恒和太后的视线,母子两当即目瞪口呆:好大一只……李美人!

周凌恒只那么一瞥,便抬手掐着太阳穴扭过头一脸难色地望着太后。

薄太后打量着眼前这位李美人,也是吓得不轻。她尴尬地看了眼儿子,抖着手指着李美人问道:“你是……李美人?李廷尉家的闺女?”

“是。”李美人跪在地上埋着头轻声回答道。

“来,提起头让哀家看看。”薄太后望着跪在贵妃榻前的李美人,用膘肥体壮这个词来形容此时的李美人那是十分贴切。即便如此,太后还是抱了点希望,身肥体壮不要紧,脸总还留存着美吧吧?

李美人一抬头,太后的小心脏跟着又是突兀一跳。太后吓得朝后一仰,拍拍自己胸脯表示吓得不轻:乖乖,好好的美人怎么成了这德行?

待李美人走后,周凌恒无奈道:“母后,您也别怪儿臣对女人挑剔,后宫佳丽都这德行,一个个长得就跟五花肉似得,儿臣如何能下得了口啊?”

“胡说。”太后捏着手帕擦了擦汗,微怒,“也就一个李美人不知爱惜自个儿身材,哀家亲自帮你挑选的后宫四妃,个个倾城绝色,怎么也不见你去宠幸呢?”

周凌恒觉得多说无益,抬手招来宫女依云:“那个依云,你去把后宫四妃请来。”

“是。”依云福了福身,遂转身往外走。

后宫四妃从进了宫就只见过一次皇帝,这次听说要在慈元宫面圣,一个个在宫内打扮的花枝招展,发鬓一个比一个眼花缭乱,脸上扑得粉皆跟戴了张面具一般。奈何宫外天气太热,到慈元宫时四妃已经满额大汗,四妃脸上妆容花了不说,身上的薄纱衣皆被汗水浸湿,周凌恒怎么瞧这四妃都像是将将从开水中打捞出来的肥腻五花肉。

太后望扫了一眼跪在贵妃榻前的四妃,吓得手中的冰镇荔枝滚落在地。太后抬起手指颤颤巍巍指着四妃道:“这……这这……依云,她们是谁啊!”

“回太后,是后宫四位娘娘。”依云接到这四妃时也是吓了一跳,传闻中后宫四妃个个倾城绝色,身段妖娆,再不济也是个正常的巴掌脸,小蛮腰。可眼下这四个,同那李美人一样,粗臂臀圆,虎背熊腰,走起路来颤的不仅仅是发鬓间的玲珑步摇,还有身上一层叠一层的肥肉。

太后吓得不轻,她握着周凌恒的手,一口气没喘上来,差点没气晕过去。

好在周凌恒眼疾手快拉住她的手,抬手让四妃赶紧出去。四妃望着周凌恒也是惊愕,陛下这好不容易召见她们,怎么什么话也不说便让她们离开?难不成……是她们还不够胖?

待四妃走后,周凌恒拍了拍太后的胸脯,给太后顺了口气,“母后,如今后宫嫔妃是个什么资质您也瞧见了,不是朕不愿意开口吃,但您瞧瞧那些五花肉,儿臣怎么下得了口啊。”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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