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下界便是凡界,凡间世俗百态杂味交混,倒是别有一番热闹的景象。
旭凤现将元初变了个男儿身,接着带着元初来到一座气派的府邸中,进门之前还特意又嘱咐道:多劝劝锦觅,叫她跟着回去。
元初答应,可是到了宅子里却没见到锦觅的半分影子,倒是有个清秀的男儿看见锦觅高兴得不得了,姐姐姐姐的叫着。
锦觅“我是锦觅呀。”
锦觅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旭凤,说道。
锦觅“为了掩人耳目,旭凤将我变作了个男儿身。”
元初了然。
风水土地仙像个偷了腥的猫儿,一路嗅着仙气闯进门来。作揖躬身恭谨道:“火神殿下光临敝地,真真叫着方圆千里蓬荜生辉、大放异彩啊!”
旭凤皮笑肉不笑地应了,也不愿多搭理土地仙,只顾着诱惑锦觅回去,于是拿出了那盆多肉。
锦觅“你怎么把肉肉带过来了!”
锦觅“呀”了一声,神色有些不满。
旭凤“你不是要救肉肉吗?现在我便带你去找大罗金仙。”
锦觅听了蹿得老高,连行李都不收拾,便挎上旭凤的胳膊走了。
事情进展的也太容易了……锦觅果然是个心思单纯的——元初暗暗想着。
旭凤走之前还不忘叮嘱土地仙好生招待元初:
润玉“此乃小神近日结交的好友陵光公子,来凡间游玩,借贵宝地住上几日,还请土地仙多多照拂。”
目送他们二人离开,土地仙机灵地转身又向元初作了个揖,“小仙见过陵光公子。公子真是天人之姿,就连刚才那位小公子都比不上您!”继而豪气万千地拍了拍胸脯保证道:“此山是我开!此路是我造!此地我做主!公子尽快开怀玩乐!如有谁让您不如意,必先问问我同不同意!”
这土地仙飞升之前怕不是个土匪。元初点了点头。
元初“如此,便有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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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无非‘吃、喝、嫖、赌’四大乐事。”土地仙精光光赤红了张脸,大着舌头,一手揽了酒杯一手攥着元初的袖子,一副推心置腹的模样诚恳与她道:“不过若说起杯中之物,人间的那点小酒和仙家秘酿一比,那就是,那就是那什么来着,哦,就是兑了水的猫儿尿,完全端不上台面!”
元初甚是宽容大肚地任由他扯着她的袖口,笑吟吟地谦虚请教:
#元初“且不说那吃与喝,不知赌和嫖却是怎样的乐事?本仙初来乍到,还要烦请土地仙指点一二。”
“嘿嘿!”土地仙暧昧一笑,“不是我瞎编,天上什么都好,就是未免寡淡清冷了些,阳春白雪自是好,但又怎比得这俗世的乐子来得痛快直接。承蒙陵光公子不弃到小仙鄙处做客,小仙自当一尽地主之谊。”
说话间携了她的手,豪迈道:“走走走,小仙这就带你找乐子去!”
无论是在仙界、花界还是魔界,亦或上古时期,元初都没有见识过这样热闹烟火气浓重的景象,心中理所当然得有了几分跃跃欲试的雀跃。
#元初“有劳了。”
元初拱了拱手,整整发冠,一派潇洒跟着土地仙出门去。
想着之前立的两周之内香蜜截稿的Flag,我还是老老实实多更新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