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知道。走走,吃酒去,忙活一天了,又累又渴。”
两个衙差低声闲聊着走开,说的话却一字不漏落到九厥耳里。
他也退出房间,把宝贵的劫后余生的时间留给那对将成的夫妻与百感交集的老太太。
最坏中的最好,起码新娘子还活着。
此刻已近子时,仍感闷热,整座城睡了一大半,还有一小半在美酒与声色之中消磨着,没有人知道,沈家在一夜之间经历了怎样的折磨与惊喜……
“然后呢?”
“然后,沈子居把岳如意接回了家,不久后婚礼如期举行。我喝了他们的喜酒之后便离开了西安。等我再次去到这座古城时,已是两百年之后了。沈府之人早已作古,没有后人,沈府跟东篱小筑也都不复存在。”
“你怎么那么久才回去?沈子居不是你好友吗?”
“刚好我那阵子忙啊,天界那帮老鬼天天跟在我屁股后头催我酿酒。再说了……”九厥纠正风晴雪,“我与沈子居不是好友,只是萍水相逢的酒友罢了。像他这样平淡出现又平淡消失在我生命里的人,太多了。所以永欢一提起他,我还想了半天才想起这号人呢。”
风晴雪看着刚刚从回忆里跳出来的九厥,再问了一次:“你能想起沈子居,但真的确定没有永欢的存在吗?”
“真的想不起来。”九厥挠头,“或者我再多想想?”
“酒喝多了就是容易未老先衰。”走在前面的敖炽插嘴道,“你当心老年痴呆!”
“我已经很老了。”九厥故意道,“不过由衷祝你越来越年轻,年轻成一个小宝贝!”
“不许提这段往事!”
“提了又怎样?你打我啊打我啊!”
“你以为我不敢吗?”
反正不管这两个活宝怎么闹,他们还是一往直前地朝城西的桃叶湾而去。
疑点重重的“花月佳期”,就在这块风晴雪几乎不怎么去的地方。不去不是因为那里偏僻,而是嫌那里太乱太吵。她喜欢清净。
灰尘与油渍遍布的大堂里,风晴雪几乎无法从旁边的灰镜墙里看清他们五个人的轮廓。太久无人清洁了,尽管桃叶楼里最不缺的就是人。
风晴雪将睡眠中的永欢交给纸片儿看管,她带着敖炽九厥甲乙赵公子他们,来到这里。
带赵公子的原因很简单,以防万一。
在红叶楼的第二层,她看到一个妇人走进了房间,那房间的门只关了一半,里头的木门大开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歪着脖子坐在紧靠木门的小椅子上,瞳孔无光,眼神没有焦距,嘴角流了一缕口水。妇人的脚步离他还很远,他就像知道了她的到来,很欢喜地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今天吃红烧肉哦!”妇人晃了晃手里的碗,笑嘻嘻地对男人说,“老板是好人,多给一倍的肉也不加钱。”
经过她门前时,风晴雪刻意放慢了脚步,看到她搀扶着这个男人往里屋走。当她察觉到有人在背后观望时,她回头看了她一眼,折回来拉上了木门,谢绝参观。
二层楼的最里面,也是门庭最大的一间呈现在他们面前时,第一个吸引到风晴雪的,就是贴在大门口的一副对联——
上联:天长地久滴水穿石
下联:海枯石烂飞蛾扑火
横批:花月假期
字是平庸的,不似名家之手,倒像那些个练了几天字便等不及要出来卖弄的练习品。
这副门联,无端端让风晴雪觉得“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