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些人当中,是幸运的,也是幸福的。因为我不但找到了一个强大的靠山,而且,重要的是,他爱我,胜过自己的命。用一句更确切的话说就是:他是用命去宠我的。
我们6年前的一件事,说出来都觉得好笑。就是我有一次被绑架,其实我知道那是辛雪纯做的,但是也是很害怕啊!我找到了手机,给叶子烟发了一条短信:“快来救我!”,但是叶子烟那个时候在开会,等到他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遍体鳞伤了。叶子烟回忆说:“那个时候,我真的不敢去看你,因为我怕,我怕你永远醒不过来了,我怕你把我忘了,我怕,我做的很怕,Jane,你真的不知道,我有多怕!”
她的这句话,我心,当时辛雪纯不让叶子烟找到我,可谓是“煞费苦心”。她先把自己的手机号转成我的,然后,叶子烟去了一家餐厅。那家餐厅,是以前我和叶子烟特别喜欢去的,那里的贻贝和蜗牛做得非常地道。叶子烟过去之后,没有找到我,反而看到一袭红妆的辛雪纯,瞬间明白了。
他问道:“你把我叫到这里,目的就是不让我去找她吧?”
“是又怎样?”还是那一种不知死活的态度。
“啪!”一个响亮耳光打在脸上,他说:“你不要以为我不打女人!我只是不打我的妻子而已。”
是的,叶子烟从一早便把我当成他的妻子。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几乎最伟大的,也是最美好的感情回应。
“妻子”这个词语,在叶子烟心中的神圣程度,不亚于在婚礼上说“我愿意”,所以,他一早就把我当成了妻子,这也就可以理解他为什么把6年前的追我的过程叫做“追妻路漫漫”了。
为什么要加“漫漫”呢?因为他认为,6年前,完全是他自己一厢情愿地爱我,而我并没有给他什么情感回应。再加上6年的时间,放在别人身上,可能连孩子都有了,可是,6年我们才结婚,才有了小倾琳。
我原以为,我爱他是因为他的样子,他的声音。而当他被辛雪纯利用,我才知道,我爱的是他这个人,不是别的。
我爱的是他。
当叶子烟掏出枪,用枪抵着自己的太阳穴的时候,他说了一句话:“替我告诉林洛,我不能和他一起看细水长流了,也不能陪她一起去做一些他认为很有情调的事情了。我爱她,永生永世都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