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南歌终于知道乔一成去学校前的欲言又止是怎么回事了,原来是因为这个。
同时她也有些哭笑不得,或许是因为社会环境就是这样,所有的人都觉得一个女性幸不幸福的标准在于有没有一段幸福的婚姻,显然在她的大崽子眼里,自己还是没办法从上一段“失败的婚姻”中走出来。
乔一成这么担心她的终身幸福当然很贴心,但南歌在这个小世界呆了这么久,找个符合她审美跟三观的人简直比大海捞针还难。
更何况南歌已经打算好了,等几个孩子都长大成人,她就去环游世界,好好渡个假。
所以魏淑芳说的相亲,南歌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可她越坦率,越是表现的不在乎,魏淑芳就觉得她是因为五个孩子才不愿意去相亲的,她作为一个女人,知道家里头要是没个男人撑腰得过得有多苦。
就单说她们厂子里的那个寡妇马素芹,虽然每个月自己挣工资,又有她男人的抚恤金,家里不差钱,但那又怎么样,别人说起马素芹的时候,还不是带着点轻蔑的口吻说“那个克夫的寡妇”。
南歌虽然不赞同魏淑芳的观点,但并没有因此疏远她,毕竟每个人的经历,三观都不一样,在魏淑芳眼里,没有婚姻的女人就是不幸的,这是时代的局限性导致的,不是谁的错。
“二姐,我说了,我不去相亲,我真的跟孩子们过得挺好的,每天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真不是拿孩子当借口。”
院子里,南歌伸手从矮一些的枝头摘下一颗饱满圆润的橘子,虽然才刚刚入秋,但家里树上的橘子已经开始慢慢变黄了。
她手里的这个表皮还稍微带点青色,但似乎已经能闻到淡淡的独属于橘子的甜蜜气息了。
“哎呀,你就见一见嘛!又不是什么坏事,我们家星宇的表叔,靠谱的很,大教授!有文化!听唯民说还是南京大学的挂名教授,厉害着呢!”
魏淑芳恨不得天天过来给南歌洗脑,看那架势好像就怕这什么教授跑了一样。
“我能不怕吗?人家凌教授人长得精神,就比你大六岁,又是文化人,这么好的对象多少人打着灯笼都找不着,就见一面又不会少块肉!”
魏淑芳苦口婆心道,却被南歌塞了一瓣橘子到嘴里,酸得一个激灵,脸都皱在一起了。
南歌却仿佛感受不到酸涩一样,笑嘻嘻地把剩下的几瓣橘子扔进嘴里:“三十六岁还没结婚的教授?怎么就轮到我了?”
三十六岁还没有结婚的大龄单身男青年,听起来事业有成,五官端正,在这个年代简直比大熊猫还稀奇。
“呸呸呸,胡说什么呢?怎么轮不到你了?你人精神又能干,家里里里外外都是你打理的,又能挣钱,性子也好,别说配个大学教授,那配个,配个市长都行。”
魏淑芳略带嗔怪地轻轻拍了拍南歌,继续说道:“我听常老师说了,她这个表叔年轻的时候就喜欢读书,性子有点古怪,总喜欢养些什么花啊草啊的东西,后来跟家里人闹矛盾,跑去研究蘑菇......”
她一拍大腿:“听听,喜欢花啊草啊的,这跟你简直就是上天安排好的缘分......”
“不见。”
南歌微笑着,态度十分坚定。
魏淑芳第十二次游说最终以失败告终。
......
......
齐唯民跟常星宇订婚了,这年头基本上只要订婚,所有人就会默认他们已经是夫妻了。
或许是在忙齐唯民订婚的事,魏淑芳也没再跟南歌提起跟凌教授相亲的事,南歌也就以为她是歇了这个心思。
等到秋天第一场雨落下,满树的橘子全都输了,黄澄澄的挂在枝头,就像是金灿灿的小灯笼,往往路过她家院子的路人一抬头就能看见越过墙头的枝干,忍不住感叹这一树橘子是真的漂亮。
魏淑芳进门的时候,南歌正穿着一件牛仔外套,踩在梯子上摘橘子,家里几个小的从橘子没熟就开始霍霍,到现在已经对橘子失去了兴趣,她打算把树上的橘子全都摘下来,到时候熬橘子酱,冬天配面包片吃。
“哎哟我的祖宗啊,你干什么呢?!”
魏淑芳眼角眉梢都带着喜庆,一进门看见南歌一脚踩梯子,一脚踩树干的豪放形象,赶紧一路小跑过来:
“你怎么这个时候干活?赶紧下来,换身衣裳,就穿你那件红裙子,那件衬得你白一点。”
南歌扔了扔手上的橘子,面无表情道:“又叫我去相亲?我不去。”
“哎呀,不是相亲,唯民跟星宇不是订婚了吗?叫过来认认门,你这个小姨总不能就穿这么一身出面吧?”
魏淑芳摆摆手笑道:“等会儿你可得给我们星宇包个大红包啊!”
南歌一听不是相亲就松了口气:“行,等我把这半树的橘子摘了再说。”
“橘子橘子橘子,你是个木头脑袋啊?!人家新媳妇第一天上门认亲戚,你不得给我家唯民撑撑场面啊?!嘶——快去快去!等会儿我让唯民给你摘,行了吧!”
魏淑芳恨不得直接把南歌从梯子上拽下来,南歌这才摘下手套,随手搭在树干上,然后才从梯子上下来。
齐唯民跟常星宇办订婚酒席那天南歌见了她未来的侄媳妇,圆眼精高鼻梁,笑起来甜甜的,跟齐唯民倒也是般配,最重要的是两个人都是大学生,有共同语言。
......
“小姨好,我是常星宇,上次实在是太忙了,都没能好好跟您聊聊天,这会儿可算是有功夫了。”
常星宇很会说话,三言两语就拉近了跟南歌的距离,她一旁的齐唯民跟犯傻一样只会呵呵笑,南歌看得直乐。
“那你以后可要多来我这走动走动,唯民是个好孩子,懂事会疼人,就是嘴笨一点,你们以后要相互扶持,相互进步啊。”
南歌打趣够了,掏出来一只小红绒布袋子递给常星宇,常星宇看了一眼魏淑芳,魏淑芳也不知道里头是什么,笑着道:“给你你就拿着,这是做长辈的心意。”
常星宇乖巧地点了点头,也没很失礼地当面打开看,只以为是什么图吉利的钢镚。
按照老规矩,新媳妇上亲戚家认门,第一次见面都得给见面礼的,一般的亲戚会图吉利,塞一点红包进去。
南歌之前问了一下魏淑芳这个做婆婆的,魏淑芳准备了一对玉镯子,她送的东西肯定不能越过这一对镯子去。
因此南歌老早准备好了一对金花生,也不大,但就是图个吉利,就等常星宇上门了。
“二姐,既然来了就中午一起吃个饭,正好几个孩子中午就放学了,大家一起热闹热闹,也叫他们见见新嫂子。”
南歌忽然想起来什么道。
坐在一边的魏淑芳拍了拍南歌的手,小声道:“孩子们今天去我家吃饭,等会儿还有客人上门呢,你别忘了。”
客人?
南歌瞬间变成死鱼眼。
她怎么忘了,魏淑芳最大的优点是坚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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