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前一天说好的,我们第二天碰了面,一起去他所说的贝克街二百二十一号B座看房子。我非常中意这套房子,这里面有两间非常舒适的卧室,还有一件很宽敞的起居室,起居室里有两扇大窗户,室内光线充足,而且陈设格调清新明快。假如两个人一起租,每人需要交的租金也还可以接受。我们立刻就决定将这套房子租下来,并且马上得到了钥匙。我在当天晚上,就将原来那套公寓退了,搬进了新家。第二天一大早,福尔摩斯也将他的旅行包和几只箱子运了过来。我们打开行囊,开始布置新居,忙碌了一两天后,终于将一切都收拾好了。没过多久,我们的生活就开始步入正轨了,而且渐渐熟悉了四周的环境。
别人都以为和福尔摩斯同处一室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他生性沉静,有着规律的起生活习惯,晚上十点上床睡觉,很少熬夜,每天早上我还没有起床,他已经吃完早餐出门了。有时,他会一整天时间都把自己扔到化学实验室里;有时,会在解剖室呆上一整天;有时他会走很远的路,到伦敦最底层的居住区(;有时,他会去找那位斯特林先生,和他谈论各种各样的事)。如果兴致上来,谁也不会有他那种精力,不过他偶尔也会意志消沉,连续几天,从早到晚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一动不动,一句话也不说,这时候,他的眼里就流露出一种茫然和痛苦。要不是他生活严谨有节制,我真怀疑他是服用了什么毒品才变成这副模样的。
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他越来越感兴趣,对他的追求越来越好奇。就是最冷漠的人见了他,也会被他的外表吸引。他身高超过六英尺,身材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偶尔有点儿茫然迟钝的样子,通常情况下,目光异常锐利,好像别人心里所想的全能让他看透;一个鹰钩鼻又窄又长,给这副相貌平添了一丝机警、果断的气质;方正的下巴向前突出,流露出坚韧和毅力;他的双手总是粘着斑驳的墨渍和化学药品,动作极其细致准确。他操作精致易碎的化验仪器时,我时常有机会在一旁观察他。
我必须要说,他把我所有的好奇心都调动起来了,我还时时想方设法,想引他谈谈自己,但这似乎是不可能的。读者也许认为我爱管闲事,简直无可救药。但是,做出这个判断前,别忘记当时我的生活是多么空虚,难得有什么事情能吸引我的注意力。当时我的身体也不是太好,除非天气特别晴好,否则就不能到室外活动。另外,也没有什么人来看我(,或许只有斯特林,他每天都会来问候我,并且还会问一些关于我腿伤的事情,真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的。),我的日常生活无比单调。在这种情况下,同是伴侣的神秘感,自然激起我极大的兴趣,让我有了研究他的渴望。
戚笙墨渊求标签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