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街头,深夜时分。
洛雯整个人裹在一件黑色风衣里,从向日葵宾馆匆匆走出,精致的脸蛋上挂着泪痕。
夜风很凉,简直是凉透了。
洛雯舍不得打车,跌跌撞撞地走了很久。对面街口就是住处了,她如往常一样走进熟悉的地下通道。
原本灯火通明的地下通道,在她走入的瞬间,灯光忽然变得昏黄起来。通道里除了她以外,似乎没有任何人,慌乱的脚步在黑暗中回响着,她越往前走,前方越是幽暗。
她好像走入了一座迷宫,无论走到哪里,前方都是无止境的路途,走了许久都找不到熟悉的出口。耳畔似乎有人在呼吸,洛雯陡然害怕起来,转过身往回跑,可是回头依然找不到出口。
“姑娘……”耳边忽然传来一声苍老而诡异的喊声。
她忍不住回头一看,方才空荡荡的通道里,现在居然坐着一位满头银发的老奶奶。老奶奶衣衫褴褛,貌似是在乞讨。
“怎么了,奶奶?”
“我很饿。”
洛雯掏出身上所有的钱放进老奶奶的手里。
老奶奶浑浊的眼睛忽然变得有神,她递来一支古色古香的银发警:“姑娘,谢谢你。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你收下。”
“不不,我不能拿。”
“拿着吧,它是个神奇的物件。紧握这个发管,回想你想回到的时间点,你就可以回到过去。不过,你不能用它回到现在,只能一次次往回走。你可以改变过去,却敌不过宿命。”
老奶奶坚持把银簪送给洛雯,她推辞不下,只能收下。
洛雯告别老奶奶过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地下通道忽然变得明亮起来,出口竟然就在眼前。她忍不住回头一看地下通道里空无一人,老奶奶忽然间不见了。
洛雯心中一惊,快步走出通道,直到走到一间破旧不堪的留学生公寓楼下,抬头仰望,发现十九层仍然亮着灯。
那是她在纽约的简陋住处,她推开沉重的铁门,大半夜的,和她合租的男生何磊还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洛雯,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咦,你怎么哭了?”
“我没事……”
“可是你眼睛都肿了,还嘴硬。”何磊怜惜地递过纸。
“抱歉,很晚了,我要休息了。”洛雯冷冰冰地回复。
哐当一声,洛雯关上卧室门,倒在床上一动不动。整个房间死气沉沉,唯有床头柜上一束新鲜的向日葵散发着阵阵清香,那是何磊送给她的礼物。
何磊苦苦追求她数年,从国内跟到纽约,她却偏偏爱不起来,只是在这异国他乡、作为同乡和校友,他们是彼此唯一的倚靠罢了。
客厅里,苦等了洛雯很久的何磊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拿起茶几上的啤酒又喝了半罐。
静谧的房间里,身体深处被撕裂一般的痛楚一阵阵袭来,提醒着洛雯,她就是个笑话,刚刚的缠绵排测都是一场荒唐的误会。
七年前,她刚入大学、和室友方筠一起遇到蒲风学长。
她第一眼就爱上了蒲风,可是蒲风却爱上了方筠。她的爱再没有机会说出口,她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相爱、相守,直到毕业后,方筠提出分手并嫁入豪门,蒲风在心伤后只身去往美国。一切都和她毫无关系,她洛雯从来只是别人爱情里可耻的偷窥者。
虽然浦风和方筠已经分手三年,方筠为了更好的生活而抛弃了他们的爱情、可是他依然爱着她,从未改变。
而洛雯为了再见到前风,努力了三年才考上名校,来到美国留学。她寻觅很久才打听到蒲风的消息,并成功地接近了他。
思绪回到今晚的宴会上。
“蒲风,你还记得我吗?”慈善晚宴上,洛雯端着一杯红酒,着一袭开满暖黄向日葵的旗袍。她身材窈窕,笑意盈盈。
“你是?”蒲风蹙眉问道。
馥香浓郁的法国千红在高脚酒杯里流光溢彩,映在那张微微泛红的脸上。
记忆陡然倒回一年之前,蒲风心头一颤。
“贵人多忘事,我是方筠的室友呀。”
“洛雯?你也来了纽约?”
“他乡遇故人,不如干了这杯酒。”洛雯仰头,一饮而尽。
“方筠。”
是有多久,他不敢再念及这个名字,不敢再想起她,不敢承认事到如今,他仍然深爱着她的事实。
蒲风心头不免酸涩,随即端起酒杯,一杯一杯红酒接连下肚。
意识渐渐模糊,面前如花般的笑容,逐渐幻化成记忆中那张明媚动人的脸,那张脸是他的毒药,他中了之后今生都无法解的毒。
他忽而握住那一双素手。
“跟我走。”
他用长长的黑色风衣裹着她,几乎是不容她反抗地带她走出了晚宴大厅,直奔向日葵酒店客房。
他满身酒气,双手却依然有力,洛雯来不及挣扎就被他压倒在雪白的床单上。
“蒲风学长,不要这样,不要……”
伴随着男生力气的加大,洛雯细柔的声音越来越弱,温热的呼吸贴在耳际,头顶明晃晃的黄色吊灯幻化成一朵向日葵,她感觉浑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
“不要,不要离开我……”蒲风呢喃着,带着酒气的湿吻沿着锁骨一路向下。
她睫毛微微颤抖,忘情地回应他,觉得整个身体都快要燃烧了。
一切都好像是在做梦一样。
但她深知,这不是梦,一切都如她所期盼的那样,她终于拥有了少女时代一直向往的男神。
那么这些年来一直的坚守,也是值得的。
她用手抚上他的眉眼,却听到了他的呢喃:“方筠,不要离开我……这辈子,除了你,我谁也不要。”
他满足地沉沉睡去,面容像个吃到糖的孩子一样甜蜜。
即使得到了他的身体,又能怎样呢?
她永远都无法取代方筠,永远都无法得到他的心。
男人的爱一生只有一次吧,生命中有那么一个人存在过,即使她不好,她背叛爱情、贪慕虚荣,让他痛得铭心刻骨,他却仍然不停地在回忆里找寻她、思念她,其他任何人在他眼里都暗淡无光。方筠在他心里永远永远是无可取代的。
时至今日,蒲风仍然爱方筠,仍然子然一身。
所以清醒过来后,她一个人羞耻地走出了酒店,而蒲风依旧沉睡得像个孩子。
此刻,洛雯的心像是无底的黑洞。
她忽然翻坐起来,掐断了最大的一朵向日葵,指甲掐到肉里。
毕业三年来,她费了多大的努力才来到纽约半工半读,累到身形瘦削,只为寻找蒲风学长,又精心谋划了多久,才有了这个爱与痛交织的夜晚。
“不!一切都是可以改变的!”
她忽然打了一个激灵,掏出包里那支银簪。银簪年代久远却仍然闪闪发亮,上面一朵葵花雕琢得十分精细。
她把银簪握在手里,闭上眼睛。
回忆如潮水一般地席卷了整个静谧的空间,她在回忆中寻找蒲风的影子,试图停在最美好的一刻,而最终,她选择停留在和蒲风初次相遇的时刻。
那时的蒲风是怎样一个少年呢?他清瘦、俊朗,有着双可以在键盘上翻飞的修长手指,笑起来就像是轮明媚的太阳。
“回到那场老乡会吧!”
一道白光划过眼前,记忆迅速后退,洛雯睁开眼,发现自己正在宁城老乡会上。没错,一头俏皮齐耳短发的她被群老乡簇拥着,手里还握着那根银簪,于是她赶紧把银簪收进包里。
“你好,我叫何磊,我们是老乡哦,我也是宁城人。”
“哦,你好。”
何磊向她伸出手,她心不在焉地应付着。
这时方筠走了进来,一头海藻般黑亮的长发,一身白色素洁衣裙,有着夺目的美丽。男生们纷纷舍弃了洛雯,簇拥了过去,只有何磊还在喋喋不休地跟她套近乎。
洛雯抬手看了看时间,还有五分钟就是下午四点,蒲风会推门进来;而这时,不堪学长热情包围的方筠会找借口离开同乡会,和浦风撞个满怀,两人一见钟情。
洛雯深吸一口气,端起桌上的奶茶,抢在方筠前面,掐着时间向门口走去。
果然,修长的影子推门而入。
奶茶让蒲风帅气的白衬衫有了一片脏污。
“学长,对不起!”洛雯连连道歉。
“没关系,我回去换一件就好。
“学长,我帮你洗一下吧?”少女纯真而恳切的笑容落在蒲风眼里,小鹿般灵动的眸子,真翼的一点小雀斑都是那么动人。
蒲风的瞳孔陡然放大,脑海里出现一张泛黄的照片,他忽然听到自己心跳加快的声音。
他动心了,也许上天注定让他在这个时间爱上个女孩,就好像,他曾经喜欢过一个女孩,她也有这样的小鹿般的眸子,以至于方筠从他们身边走过时,他的眼中只有洛雯。
“洛雯,我喜欢你。”未过几日,在足球场看台的柱子下,蒲风的眼睛里充满了柔情。洛雯只觉得天旋地转,幸福来得不可思议。
他们并肩坐在足球场看月朗星稀抑或繁星点点,蒲风握着她的手说:“这双手,我蒲风一生一世都不会松开。”她幸福地靠在他温暖的怀抱里,拼命呼吸着少年独有的气息,唯恐一分开就徒剩下想念。在蒲风温暖的臂弯里,她竟然不知不觉睡着了。
“雯雯,我是红烧肉吗?”蒲风抬起手擦掉她一脸的哈喇子。
“呃,你秀色可餐嘛!”好丢人,她轻轻咬了蒲风的手一下。
那双手修长而有力,骨节分明,能写出最棒的程序,以后的蒲风会在毕业季签入一家全球顶尖的软件公司、在纽约。
操场上有个黑色身影默然无声,何磊默默地看着两人。
他早就爱上了洛雯,只可惜爱情没有先来后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