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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这见鬼的心动

(穿书)吃斋不如吃肉

天是这样的蓝,云是这样的白。你是这样的意外出现在我的眼前,我的眼睛见你的第一刻,我的心突然就乱了节奏。 ——裴让

一袭鹅黄色的衣裳的少年被裴让打晕扛在肩上。

我不是一个粗鲁的人,但我遇见你。确实莫名的难耐。

裴让今天做了一些很鲁莽的事情。没错,她就是在吃饱喝足睡了一觉的另一天早晨,压马路的时候,在晨光熹微里,眼睛一抽,可能就看到了此生不换的人。

像裴让这种21世纪新时代的好青年(母胎单身狗),遇到了自己一见钟情的对象。我们应该采取的行动是,大胆向前。

少年是一身鹅黄,暖洋洋的,未退却婴儿肥的脸上有一个小酒窝,眼睛很好看有些多情,眉眼弯弯,以裴让的话来说,非常好看,完全长在了自己的审美上。头发扎成一束招摇在脑后。

裴让也不知道自己心里是怎么想。

可能是坏人做惯了吧。

也想体验一下抢强良家少男的感受。

裴让承认这个思想是极为不好的,她反省。

于是裴让勇敢的站了出去。

开始了打劫之旅。

“你给我站住。”裴让试图让自己的表情显得温柔些。大家都是文明人,不要那么粗鲁。

少年身子骨似乎有点柔弱,瘦削单薄。裴让确认这样的他,自己一次可以打十个。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在她胸腔里跟那颗心,却不愿意去伤害。疼一朵小花,似乎感觉还不错。

“你要干什么?”少年清朗的声音像羽毛滑过陪让的心间,酥酥的痒痒的,像极了打针之前手背上涂了酒精,棉签在手背上擦拭的感觉。

像裴让这种不那么精致的大老娘们儿,对到这么柔柔弱弱的少年,一时之间竟有一些无措。

遇到你之前,我从未想过别人。遇到你那一刻,我的心里满是你。你要我怎么做?

“我有点事想请你走一趟。”裴让尽量的使自己以的理由正常。

少年有点警惕的看着裴让,“你要我干什么?”

“去做一件喜事。”裴让哄骗道。像极了一个猥琐油腻的老阿姨。

“我有事,恕不能奉陪。”少年听后马上冷脸。

看着少年那有些可爱的模样,裴让嘻嘻一笑:“那可由不得你。”

裴让说罢,运用内功,上手就是一砍。

少年料不到她的速度竟是如此之快,心有不甘地昏了过去。

扛着少年,体会到他的温度,裴让欣喜的说道。“哟呵,可以办喜事了耶。”

走过一段路后,情绪稍微稳定。裴让通过自己久经沙场的经历,完全意识到,一个人的喜欢,是多么的难耐。怎么不多吃点花生?怎么就醉成这样了?脑袋一热。

裴让自我分析道。

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人,第一次喜欢,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表达,我想牢牢地捆紧他,抱紧他,不想放开。我想他隽刻入我的骨髓。

可是一厢情愿并不代表另一个人的意思,别人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何况从未了解,连姓名也不知道。一见钟情是不是太扯了?

裴让啊,裴让啊,你老大不小了,至于像一个毛头小子那样,不分青红皂白在心动吗?见色起意啊,见色起意。酒色误人啊,酒色误人。

但不管怎么说,裴让扛起少年时,她那颗因为穿书而耸起的心却慢慢的安定了。

向老天爷保证,这一刻,我承认我想跟他浪迹天涯。

但毕竟是社会主义接班人的裴让,她乖乖将人送到一家驿站安置好。三年起步要想好。

少年睡着的时候是如此的让人温柔,裴让忍不住将他深深抱在怀里。替他把两旁的头发打理,轻轻的将少年放在床榻上,替他盖好了被子。

那颗刚刚冲动了的心还是没有平复了下来,但是理智显然压过了情感。

人生若只如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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