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我怎么会在这里?”宁铎天恨恨道。本来他在家睡得好好的,怎么一醒来就到了一个破庙,身上除了昨晚换的鸦青寝衣外什么都没有,肚子、口袋都是空的,头发也乱糟糟。
宁铎天其人,溪水镇著名混混,他的名字在整个镇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在他八岁的时候,他娘为了救他爹,被山上的土匪一刀砍中了脖子,没能救过来,而他爹也受到了打击,从此再也没有出远门做生意。溪水镇最富有的宁家,自此次打击后一蹶不振,宁老爷从此只看山看水,生意也逐渐转淡,不过因为掌柜为宁家做工多年,所以仍愿尽心尽力替宁家经营买卖,所以这么多年来,宁家的收入尚可,仍是本镇首富,可出了镇就差远了。
没有了娘,爹也很少管他,宁铎天就跟镇上的同龄人混在一起,毕竟家里有钱,小宁同学被众星捧月般地当做孩子王,从小就在溪水镇作天作地,今天到东面的李家逗逗狗,明天到西边的王家耍耍鸡,总之,镇上的人一致认为,这帮孩子特别是宁小少爷——实在是太讨嫌了!
就这样,宁铎天一直作到了十七岁,在他十七岁生日过后,他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宁老爷年轻时的结拜兄弟陆风突然造访宁府,陆风,人如其名,风风火火又为人热心,知道大哥家发生的惨事,还没来得及与宁老爷诉说十年重逢的喜悦,就先操心起了小侄子的事。谁让他刚来的时候就在镇上看见了宁铎天做的的蠢事,明明自己被人碰瓷,有理在先,可是宁小少爷太过于直白,不欲与其过多纠缠,啐了闹事者一口后就想走开,反而让他给缠上,抱住大腿不松手。陆风看见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眼睛一转,计上心头,扮起三分凶相直冲着宁铎天而来,口中喊到:“好啊!你小子,别以为换了身新衣裳爷我就不认识你了!快跟我回去!你知道逃奴是什么罪吗?回去我就断你一根手,让你知道爷的厉害!”接着又转头一看地上趴着的人,说:“怎么?看什么看!你也想跟爷回家做奴隶?”那赖皮一听,来者不善啊,赶紧松开手,自己跑掉了。等他跑远,陆风才跟宁铎天说:“你啊,你还是太年轻了,小子,不用谢,多学着点!”宁铎天嘴角抽搐,嗤笑一声,没理人直接走了。陆风心说:毛头小子,没礼貌。
等到他找到宁府,进门后才知道原来毛头小子是他大侄子,那更上心了,不锻炼锻炼,他侄子以后难当宁府主人的大任!于是跟大哥打过招呼后,就着心锻炼宁铎天,连夜将他扔到百里之外的一个荒山的破庙……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