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shes#:_"上膛之枪。"
*1909_02_01:
「马德里这边干燥得像偷渡到了西非,当然这是句玩笑话.抱歉才给你回信,我现在身份尴尬,于是行程就多有不便.安顿之后再正式给你介绍这里吧,是个适宜工作的好地方.
此外,我非常思慕您,一直期盼我们重逢的那日.在此传递我的爱意.
_#:V*」
囚者#:「旧事重提*不算愉快的落日之旅*亡命徒...」
Zee记得从香港离开的那天她做的是游轮,金灿灿的霞光铺满了海面,直抵遥远的天际。好像那时候还是上世纪末,说不清是九七还是九八年,过去很久了,这段时间够座头鲸从大西洋穿梭回北冰洋七次。
在四处游走的几年里她结交了很多朋友,红灯区卖肉的猫女小姐,摩纳哥城赌场里赚小票等着跑路的荷官,迪士尼卖棉花糖和米妮发箍的年轻男士。他们都有一处惊人的相似点,喜欢喝朗姆酒,所以Zee和他们成为了朋友。
当然,还有一位朋友例外。
他在大阪有一家蜡像馆,尽管他这位朋友本人的容颜比他创作的任何蜡像都要惊艳动人。除此之外,没人了解他本家做的是军火生意。他像Zee一样去过很多地方,现在也是。不过他一直都处于滴酒不沾的高挑位置,厚底玻璃杯里永远是乳色的气泡饮,或者是速溶咖啡。
Zee这辈子没见过几个喜欢拿玻璃酒杯喝咖啡的怪人。
他们交流不多,更多时候依靠书信来往,内容也是简洁明了,对麻烦事闭口不谈,对烟酒不提分毫。Zee最喜欢聊的话题是当地的天气和建筑,而她那位朋友偏爱于分享食物与服饰,以及他自己的行程。
"我们很像居住在两片森林的狐狸,中间隔了条溪流,很浅很浅,刚好淹没到脚踝,但我们俩谁都没有跨过去。"
"对于我来说已经是最舒服的距离了,他不喜欢冰柠檬水,而这东西又是我每日续命的必需品之一。"
Zee大部分时间忙于赶路,她必须争分夺秒和时间赛跑,其实就是和卖黑票的白人们较劲。赢了就有机会坐轮船,没赶上的时候只能搭车,最倒霉的那次她徒步走了十公里,翻山越岭才从波兰的边界走进境内。
后来她在信里写了这句话:
"早知道就该回香港老实待着,说不定现在我女儿都上小学了。昨天看见一个巴西女人在河边洗她儿子的牛仔外衣,本来没什么的,但后来又想到,十六岁就结婚的话好像也没什么。"
但是这封信没能送达到他那里,落基山脉的对流雨唯独留下了这个独特又带剧毒的礼物。
做一个荒唐又无趣的设想,若是信件去到了那位朋友手中。
<总会有人喜欢青涩的果实,即使酸掉牙了,却也该死的蛊惑疯子去争抢采摘,吞噬入腹.>
没有这种设想了,永远都不可能会有的,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