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大多数夫妻的磨合期是怎样度过的,但是我却是选择了逃避。在和未婚夫同居的第二天我逃了,逃回了老家。新家真的什么都没有,没有冰箱,没有大床,没有沙发。我和我妈说,我妈说肯定是想让我家给买。
可能是我并没有看上他吧,总抱着以后会离婚的态度,说实话,我对于婚姻并没有期待。所以总不自觉为自己多考虑一点。我并不想订婚前买这些家电和家具。他的房子是结婚前买的,并没有我什么事情,即使是以后离婚,我也没有什么份,这是我一直知道的事情。即使结婚,我只是有使用权而已,但是我家并没有要多少彩礼,目前为止只有10700的见面钱,可是我却要出2万买家具,如果以后不结婚了,这个钱不知道他给不给我。所以在我没订婚见到彩礼钱之前是不会出钱的。
再有就是习惯的磨合,两个人磨合真的很难,尤其是在一个保持陌生态度,一个已经把你当成所有物的情况下。我本来以为无非是多个合租对象,但是他真的很自来熟,老是问我的生活。让我去离家近的地方工作,不要走太远,在河东区就好。还有就是,你知道男生的厕所里是不放垃圾桶的吗?
也会你会说,这不过是一些小事情,值得你说吗?但是我想表示的是,我可能是没做好准备去磨合这些小习惯。我是真的很懒,我得承认这一点,在我不想动弹的时候,衣服都是换下来,然后洗衣机直接解决,他可能是感觉就两件衣服,不太值当的,所以都是手洗,我就感觉很不好意思,只能也洗了。但是我心里是真的不想动手。
男人比女人更加能算计,我刚说完我妈给买家电,他接着就来了句,那家具给包吗?我欠你的吗?凭什么呢?也许你会说,你自己不用吗?我想说的是,孩子我也可以自己生。想找绝对的公平真的是太难了。婚前买了房,车;离婚后也不是我的呀,我干嘛还要出力不讨好呢。
我并没有准备听他的,也许你会说我在抬杠,但是事实就是如此,我准备去市里工作,骑电动车30分钟左右的工作我都可以接受。而且,我比较喜欢繁华的地段,河东这个地方,也许环境不错,但是真的是人迹稀少,我还是喜欢逛街,玩闹,在繁华的地段工作,至少白天我是顺心的。
我不喜欢做家务,喜欢看书,学习,还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书房,让自己安静的工作。理想的生活是相敬如宾,给双方足够的自由空间,至少做到互不打扰。这样就是很好了,我并不要求他对我怎样,其实我并不是多么的在乎。刚刚我特意查了下婚姻法,这里普及一点常识:
一般法院认定彩礼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应予以返还。而且女方用彩礼钱在登记结婚前购买的家具、家电、汽车、首饰等财产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男方给女方彩礼后,一般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应该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