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那年三月底的时候,我结束了在无锡一家会记事务所的实习,回到南京的大学。其实我是很想在家里再赖个十天半个月当米虫的,不过显然老妈的母爱已经快到尽头,于是我灰溜溜的吧家里的冰箱扫荡了一遍后,负重累累地回南京去了。
还在车上的时候就发消息给宿舍里的人:
聂曦光本西瓜滚回南京了,你们一个个给我在校门口列队欢迎。
隔了十分钟才收到思靓的短信
思靓你是谁呀,不认识。
我嘿嘿一笑,手指飞快
聂曦光诶,那就算了,可怜我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好重呀,要不我扔车上好了。
这次只隔了十秒,而且不止一条
思靓啊!亲爱的原来是你回来了,站在校门口别动,姐姐去接你。
小凤西瓜,日日思君不见君,到如今,一起啃鸡腿。
……真是热情的叫人毛骨悚然。
一下出租车,果然看见一群人惹眼的站在校门口,我们宿舍一共六个人,居然来了九个,五女四男……
一共一只鸡一只鸭,用不着连家眷都带吧?我暗暗后悔没在车上啃掉一只鸡腿先。
聂曦光呵呵呵呵……大家真是太隆重了……
老大过来扯我耳朵
老大死孩子,你真会找时间回来,我们今天去和盛聚餐。
我对和盛这两个字早已形成条件反射——和盛=最好吃的酸菜鱼=最好吃的鱼香肉丝=最好吃的蟹黄豆腐……
我一边咽口水,一边举起手里的鸡和鸭。
聂曦光我能不能算有特殊贡献,然后不用付钱?
思靓一副受不了我的表情
思靓你少给我们宿舍丢人,今天吴世勋请客。
我一愣,吴世勋呀……我瞥向那个远远站着的人,看到我,其他人或多或少的走近几步,只有他还站在原处,穿着浅灰色的毛衣,没什么表情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