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了,夜深了,树林里传来揉叶子的声音,夜将白天炽热的大地吹凉;水深了,鱼冷了,水面上灵动的音符,在鱼儿的尾巴上,绽放。罂粟花枯萎了,它的死亡代表着他人的新生,流几滴泪,浮世如倒影。
勿忘我说着花儿的神秘的语言,永远思念,不要忘记我,要永远记住曾经的情谊。
回家吧,漂泊在外的怨灵;回家吧,孤独的旅人。
——题记
…………
喀丘不愧是草原狼中最超群绝伦的大公狼,它长得出奇般的健壮,黑毛浓密蓬松,大如花豹;它也不属于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普通公狼,可以用智慧出众来形容了。接下来的几天里,它不仅带领狼群赶走了讨厌的红毛豺;还成功击溃了牦牛群,杀死一头油光水滑的牦牛崽子。更令狼叫绝、感到自豪的是,它带领狼群成功将一位牧羊人的一群羊一网打尽——甚至还将那位牧羊人养的两只藏獒给咬死了。这个尖嘴猴腮的讨厌牧羊人,特别喜欢猎狼,似乎天生跟狼儿过不去,常常带着那两只蓬头垢面的藏獒围剿狼群——藏獒可是世界公认的狗中英杰啊!美誉“东方神犬”。能咬穿熊皮;两只藏獒联手可猎杀成年雪豹。想那老不正经的洛戛,过去对待这两只丑陋藏獒的淫威无能为力,而如今却可以吃到宿敌的狗肉,何其快哉!何其乐哉!
喀丘确实是一匹优秀的大公狼,一个尽职尽责的好狼王,一连半个月,狼群不仅没有任何伤亡,还个个都吃得毛色油亮,膘肥体壮,一点儿也不比春季吃得差。甚至连一向高傲冷漠的鸢尾花都对喀丘刮目相看了,鸢尾花可是现在狼群中最风骚美丽的母狼,它芳龄四岁,体毛漆黑偏深蓝色,就好像被海水污染的大海的颜色,黑蓝黑蓝——这种毛色在狼群中可是非常罕见的。到了夜晚,鸢尾花蓝荧荧的脊背便会散发出一种荧光,华丽而美丽,但它颇为高傲,甚至对老狼王洛戛的洛戛的追求都不屑一顾,但现在,它看待喀丘的那双媚眼流光溢彩,打心眼里对喀丘无比拥戴。
如果不是因为它紫岚已有了初恋的情人,它会拥戴和尊重喀丘的,可是它已经有了自己所爱的了,它自然拥戴凝夜(黑桑)
要想让黑桑击溃喀丘,必须从长计议。
黑桑竟也有此等想法。
黑桑知紫岚在暗中已经商议决定好日后争夺狼王宝座的计谋了,恐怕新狼酋喀丘做梦也没有想过,两匹未成年的幼狼竟已经组成一个争夺未来狼王位置的神圣联盟。
事实上,王位,有时,也未必是好东西。
或许,所谓的轮回、转世、回煞、附身是无稽之谈;但因果必究是真实存在的。
狼王确实有很多特权,能占有一群狼,能对臣民们发号施令,猎到猎物,糯滑可口的心 、肝、肠子都是归狼王享受;宿营时,最干燥最舒适的位置理所当然归狼王所有。但是,极少有狼能在王位上寿终正寝。几乎每一位老狼王都是在年老体衰后被其它年轻强悍的大公狼废黠掉。或者当时就被饥饿的狼群当作果腹的晚餐,或者降格成一匹群作中排行最末等的贱狼,数月后抑郁寡欢而亡。
追逐本源,狼王也只是一只普通的狼,无力改变大自然的新陈代谢,那你凭什么享受它狼享受不到的特权?因此,你被废黠后,让那些被你统治了大半辈子拘束了半蓑烟雨的狼群饱啖你的肉,嘲笑捉弄唾弃你,也是合情合理天经地义的了。这,就是狼王应得的报应!
黑桑的愿望是能够成为鼎赫的狼王,紫岚的愿望只是希望能与钟情的伴侣白头偕老携手千年。但,也许正是一种刻骨的爱,紫岚也尽力实现黑桑的报负。
如果要是有一头同黑桑一样健壮伟岸的大公狼当黑桑的助手就好了。它想。
浮尘清忧集美们我转班了,又要上网课,开学后就是毕业班了,以后恐怕没什么时间更文了。
浮尘清忧不过,我明年中考完就会更文,日更。在此之前,我只能找一些边边角角的时间来更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