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智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柳树之下的石头上,旁边还有潺潺的溪流敲打石子发出的清脆声。岸上还有一船在漂泊,才摆到桥下,应该刚出发。
忽然,有一点肚子饿。便想:都怪那个男的,怎么就把我丢在这了。钱都没有了,还不晓得这是哪?
伙计来来来,今天,本店特别推出新品菜式。客官来尝一尝嘞!
珍智诶,有吃的。先吃个霸王餐,大不了洗个碗。也比饿死好。
珍智说走就走,跑到转角处,突然出现了三条路。闻其声原,好像在左边。连忙跑起来。却不料,才转弯就碰到正走着的人。硬是碰的个正着。珍智也因为撞到人家胸前,倒在了地上。
珍智哎呦,有病吧!你谁啊!
珍智想:不过,这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
珍智撑着地,抬起头。
珍智唉!是你呀!我正想找你呐。快把钱给我,饿死了。害的我说话都有点大大咧咧。
金晨你在叫我吗?
金晨是富贵家的三儿子,家里还有两个姐姐,唯一的男人就是他。生他不就后,父亲过世了,享年64,但他却有点痴呆,不过其实,都是装的。内心非常渴望自由,喜欢蓝色。
今天好不容易避开了,他人的眼,出来溜达下。却遇到了急忙去吃饭的珍智。
珍智唉,不然,还有谁。不知道你名字呀!话说你怎么穿成这样,还留了长发。
金晨吾乃是静晟。这是我以往造型,且不知姑娘何性。
金晨的想:难不成,她认出我了,要告诉那些人带我回去看病。装病真是辛苦。保险期间,还是用个假名。
珍智哦。在拍戏吗?不过,先带我去吃个饭吧!
金晨疑惑,拍戏是这衣服的名称。这女子好生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