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雷霆,是雷家的长子,现在是雷家的家主,雷氏集团的老板。
我这人说不出什么动人心弦的话来,但是,我还是有必要说出来我想说的。
在我的印象里,他是我们三兄弟中最坚强的一个,雷硕虽说也是痛忍着,委屈憋着,但他会在没有人的地方发泄 ,可他不会,他受了委屈,有了疼,不哭不闹,即使是在没人的地方也是一脸的云淡风轻。
他很喜欢音乐,我每次见他他都带着耳机,也很喜欢看书,最喜欢的就是《哈利波特》系列,这也是我后来知道的。
他还喜欢艺术,比如雕塑,油画什么他都喜欢,他是一个充满艺术气息的人。
以前我对他的关注很少,我只知道我有这么个弟弟,很少了解他,过生日也很少陪他。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
因为,我们结婚了。
对,结婚。
我们的左手无名指上带着刻有我们彼此名字,象征着一辈子在一起的戒指。
结婚后,我带他去了法国巴黎的埃菲尔铁塔,去了英国伦敦的伦敦之眼,去了澳大利亚的悉尼,还去了非洲草原。
那些风情很美,就像他的眼睛,即使他看不见,也是最美的。
我看了,说给他听,他笑,我也跟着笑。
以后,我便是他的眼睛,他想去哪儿,我就带他去,给他讲沿途的风景。
我们还有好多地方没有去呢。
好了,就到这里吧,飞机也快到了,接下来我们可是要去潜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