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那名报案的张先生说,与死者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已经快两年了。并且还反应到楼上常常有漏水的情况,叫了很多次业务,但是基本上都没有什么用。但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与死者的关系还不算生疏,偶尔碰了面还会打个招呼。
他边说边不停地哆嗦着,仿佛受到了什么极大的恐惧一般。我看着这个身体不断发抖的男人,思绪渐渐飘远。
我转过头向发现场走去,不再看那个男人自导自演的一场拙劣的戏。
回到浴室,仔细看了看四周的血液喷溅痕迹,并无任何奇怪的断痕,很明显只有当时死者一个人。自杀吗?不,这只是杀人凶手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过而精心策划的一场预谋犯罪。
回到现场,我看到那个男人正襟危坐在沙发上阐述着自己早已编造好的不在场证明。在说到与被害人关系的时候,他的手不自觉的碰了碰鼻子。呵……演不下去了吗?
“推测死亡时间是在凌晨四点至五点半。那么请问张先生,那时候您在哪儿呢?”“四点到五点半吗?”他的眼睛会住向左上方瞟了一下说到:“啊!我想起来了,那个时候我正在楼下的酒馆里喝酒。”“有证人吗?”“当然啦!那里面有留守的店员。”“之后呢?你又去了哪里?”“之后啊,之后我就直接回家睡觉啦。”
“大概是几点左右?”“五点多了吧,具体的时间我也不知道。”一位警员推门而入,核实了这一说法。“据楼下那名昨天留守的店员说,这位张先生四点到五点半左右的时间,的确是在酒馆里喝酒,中途只不过有大概两分钟,去了一趟洗手间,除此之外就一直待在酒吧里,没有离开过。后来大概是5:40左右离开了酒馆。”听完这一席话后,那位先生在他们众人都看不到的地方缓缓勾起了嘴角。
“真是抱歉啦,张先生,误会您了。稍后还要麻烦您到警局来核实一下笔录。”“没关系,没关系,军民要合作嘛。”
“所以亲爱的警官先生们是要把真正的杀人凶手放跑吗?”一时间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这个从一进案发现场就没有说过几句话的法医身上,哦不,是侦探。
“白小姐,您这是?”很显然,他们听到这句话都感到有些一头雾水。“白小姐请恕我直言张先生的不在场证明可以说是很完美了,并且他也没有任何的动机和理由去杀李小姐。”
“警员小姐,楼下酒馆的留守店员就真的只说了这些话吗?还有其他的什么吗?比如说奇怪的声音。”我并没有理会向我提出质问的警官,转而去询问了刚刚到楼下和时不在场证明的警员。听到这句话后,那个男人是笑不出来了。
“奇怪的声音……对了,我听楼下的店员说,昨天在大约3点左右的时候。他听到天花板的排气口上似乎传来了什么东西落地的声音。但白小姐你是怎么知道的?”“问问你身旁的张先生就会真相大白了吧。”
一瞬间,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这个瘦小的男人身上。见我们一群人都齐刷刷的盯着他,他不禁有些慌了。“凶手先生你还要掩饰吗?”听到这句话后,他勃然大怒。“喂!你什么意思,意思是说我杀了她喽。”“不是吗?”“喂,说话要讲究真凭实据的,你没证据你怎么能说是我杀了她呢?”
“证据不是没有哦。我想我们只要请检查科的同事去一楼酒馆的排气口出仔细检查一下就应该能发现了吧——那条长达十几米的钓鱼线。”“钓鱼线!开什么玩笑,她是被刀刺死的吧,又不是被勒死的找到了又有什么用。”说完这句话后,他自己也感到不妥,紧紧的抿了抿嘴。“呀~张先生现场里好像没有一个人告诉你她的死因吧?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呢。别忘了你是因为看到天花板的血迹,所以才报得警,好像你也并没有到案发现场去吧。不过……”我话锋一转。“的确,如果光有一条钓鱼线的话。或许真的什么都不能做。但如果钓鱼线的一端系这一把弹簧刀呢?”听完我的分析,他心虚的向后退了几步。
“弹簧刀?白小姐就算真的找到了一把弹簧刀,那么它是怎么杀的李小姐呢?死者是在804号室,而当时张先生正处于一楼的酒馆。这距离怎样也不对吧,而且他中途只有两分钟的时间离开了不是吗?”“是啊!两分钟,解个绳结绰绰有余了吧。”我望向那名向我提出质疑的警员。
“……所以白小姐,您的意思是?”
“很简单。这位张先生现在三点多左右的时候。潜进李小姐的家里,或者说是,用什么借口待在李小姐的家里没有走。用乙醚之类的药物将李小姐迷昏,放在浴室里。然后再将一把系着钓鱼线的弹簧刀直直对准李小姐的胸口,并且牵着那根钓鱼线,绕过李小姐天花板上的排气孔。然后就像我说的,钓鱼线的另一端已经用某种重物丢到一楼去了因为这栋居民楼的排气孔是直筒型的吧。所以想办到这种事情并不难。之后,张先生就按照计划好的到楼下的酒馆去喝酒。并且在时间差不多的时候,就前往去洗手间的排气孔上。只要把重物上的绳结解开。弹簧刀失去了另一端的限制,就会直直插入了李小姐的胸口。”“可是白小姐我们在现场并没有找到绑着钓鱼线的弹簧刀啊?”“是吗?那么就去他家里找找吧。”
“够了,你们几个没有确凿的证据还在这污蔑我是凶手。”他龇目欲裂的望向我。“证据就在你的家里啊。即使找不到弹簧刀,如果从你的家里搜出一本音乐类的书籍,那就是证据了。”“什么?!”“我想这就是你留在李小姐家里的借口吧——你们共同爱好音乐。你说过你们之前打过几次照面,对吧?如果那时候你是跟物业一起去的她家,那么你会知道她喜欢音乐也不足为奇了,之后,你就用这个借口留在她的身边。那本书上应该还有吧。你没有来得及擦掉的指纹。”“……都怪那个该死的女人,如果不是她我不会染上赌瘾。都是她一步步的把我骗到赌场里去。我输得倾家荡产,所以她该死,她该死啊!”凶手已经认罪,看来就不需要我了。
不过我还是很在意呀,在李九珂的就业信息里似乎并没有提到……
看来,大有玄机啊。不过不会无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