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离殇低头,看看自己一米多的大长腿……
说了句很伤人的话。
“不是我腿长,是你腿太短了。”
阿言:……
“往左手边走,二里地就能回城了。我还有事,先撤了,下次再见。”
阿言愣在原地,见他真的走了,不见了,这才叹了口气。
阿言啊阿言,你在想什么呢!人家是不世的天才,你只是个庶出的种,如何配得上人家?纵然是泄欲,墨离殇也不会找他这样的吧!
浑浑噩噩回到家,躲到自己的小屋子里。
整日里,又要面对父母的逼迫,见一些他无感的女孩子。
他其实,是天生的断袖。他喜欢男人。而且,不是男人喜欢女人的那种喜欢,而是女人喜欢男人的那种喜欢。
面对未知的婚姻,他甚至想着,哪怕流落风尘,做个清倌儿,整日被人压着,也比下半辈子都应付个女人的好。
当然,这个心思,在他知道做鸭子也得应付女客人的时候,就彻底歇了!天哪!还是单着吧!
墨离殇寻了处幽静所在,设了结界,藏好肉身,元神离体而出。
他其实不怕日光,日游夜游,毫无压力 只是……人的魂体,乃是至阴之物,阴雨天很容易遭雷劈!
大周一行,大仇得报,跑路又快,这人劫,算是过去了吧?
修为到了他这一步,算是彻底卡住了。需要历经天地人三大劫,才可过次难关,之后的路一片坦途自不必说,光是一千年的寿元,就值得墨离殇上心!
妖过千年,人活百载。
人虽然得天地钟爱,灵性极高,却极为短寿。虽然,野兽的寿命也不长,可一旦成精成怪成妖成了气候,那寿命,比竹子长得都快!
百年千年的妖怪时有耳闻,万年的妖怪,却是听都没听过。
妖,千年是坎儿,万年是天堑!
而人,虽然有极长寿的活上一两百载,却从未出现过千年之人!
人活千年,那已是仙!
也只有仙人之躯,才能鲜活千年。况且,天人五衰,一样会老会死!
墨离殇没见过仙。
成仙成魔无所谓,他只想活着。
人劫,是最复杂的。可大可小可难可易,有时候很让人操蛋!
它甚至会蒙蔽修行者的双眼,让人误以为它已经过去了。
“不管了不管了!那俩货,这辈子相爱相杀去吧!老子不管!快饿死了,得找点之前的东西换吃的。唉,刚刚顺了那小子二两银子,改天得还回去。”
元神出游,速度何其快!一日千里堪比高速!
山地里的隐藏药材,璞玉,河里的蚌,珍珠,对于墨离殇而言,唾手可得!
不对,怎么回事儿?我为何会脑抽偷一个男人的钱?老子虽然穷,好歹是修炼有成的得道者,有本事衣食无忧,为何会做着等晚节不保之事?
感觉倒不对劲,墨离殇随便拔了几味药材,回到躯体里。
张开桃花似的眼眸,墨离殇摸摸身上,除了那二两银子,还有对方束发的木簪。
这是……示警吗?
若那小子说的是真的,一时之间心血来潮找到了我,只能说明一件事,我俩有缘!而且是注定的缘分!
只是,不知是何种类型的缘分呢?
朋友?敌人?这个绝对不对!主仆?有可能。再不就是……夫妻?
墨离殇摸摸下巴,被自己雷到了。
我为什么会这样想?
墨离殇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