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是一段我至死难忘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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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阳光正盛的下午,但不知道为什么,这阵子风吹得宋亚轩骨缝儿都在疼。
他呆呆的站在那儿,面前的便利店里有两个人紧紧相拥,透过玻璃反射到他眼底,
那个女孩子他太熟悉了。
所以当她哭着跟她对面的男孩子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时,他的心脏也跟着一抽一抽的疼。
认识了沈鹤壹之后有听同学说过,沈鹤壹曾经喜欢过高三的罗渽民,就是那个长相一点儿都不输给作为爱豆的他们的那个罗渽民。
据说特别喜欢特别喜欢,高三的大姐大徐苇曾经掐着她的脖子告诉她离罗渽民远点,可向来懦弱的她第一次反驳,用了自转学到那里以来所发出的最大的声音喊了一句,
“不要!”
据说这两个字,周围十米外的人都听见了。
所以,是有多喜欢才会那样呢?
宋亚轩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凄凉?
该这么形容吗?
自从认识了她以后,自己就做了无数自己曾根本不会做的事情。
他本性慢热,怕生,但却愿意主动加她,每天跟她找话题聊,天南海北都要聊。
他脸皮薄,但却死皮赖脸要在她家住,就为了能在她每天生活的地方留下一点自己的痕迹,希望她以后再看见时能够,哪怕有那么一秒能想起自己。
就连和她...都是靠威胁。
原来最不堪的是他自己。
求着抱她都不愿意,可现在却能主动的奔进别人的怀里。
啊...
真的,有点可怜吗?
扯出一个笑容,他能看见玻璃上倒影出自己的表情,丑死了。
他不想哭,不要哭。
于是在被发现之前,快点离开吧。
他在沈鹤壹面前已经够卑微了,还要再继续吗?还要再被她看到自己这幅失魂落魄的样子吗?
抬起脚刚想走回练习室所在的大楼里,一直白色的小狗却突然从他面前跑过。
脑海中不受控制的播放起与她一起在小区里喂流浪狗的画面,
所有一切都是他强求的,偷来的。
所以现在什么都没了,也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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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罗渽民并肩出了便利店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的事儿了。
在这期间俩人聊了很多,罗渽民请她吃了个泡面,沈鹤壹请他喝了加葡萄冰的雪碧,即使单恋已终,似乎也可以继续做朋友。
罗渽民那我先走了?
罗渽民晚上再聊吧,明天想去哪里。
沈鹤壹嗯,好。
沈鹤壹点了点头,然后朝他摆了摆手,
沈鹤壹那拜拜!
罗渽民嗯,拜拜。
终于可以堂堂正正的,跟他说拜拜,说再见了。
喜欢罗渽民喜欢到要死的沈鹤壹,在罗渽民转身上了公交车的那一刻,
就不复存在了。
首尔是个神奇的城市,它让有的人懂了喜欢,也让有的人断了喜欢。
只不过都是各自的经历罢了,首尔还是这个首尔,属于每个人的故事还在继续发生,
发生在这个世界上,每个角落,每分每秒,无时无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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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咋净乐意写这个呢...
然后昨天有两个宝贝开了会员,等我码一天明天一起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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