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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想法,那就要去实践。
这本书所有的人物都很厉害,他们有着超凡的脑力,拥有着颇深的城府,拥有着狠绝的手段。
但是他们都有一个通病。
那就是恋爱脑。
而且都是病入膏肓药石无医的那种。
张艺兴是,金路闰也是。
金路闰早些年就替原主准备了一枚鸽子血钻戒,用以象征她在癫帮的地位。
这枚鸽子血是从亚平宁花了大价钱买进来的,未经雕琢的鸽子血重达1.2kg。
后来被他找了世界一流的雕刻艺术家雕琢成了现如今蛇蝎之血的模样。
这一枚蛇蝎之血,可谓是价值连城。
癫佬说过。
在癫帮,谁有了蛇蝎之血,就意味着她是下一位的继承人。
除却癫佬之外,蛇蝎之血的拥有者就是地位最高的存在。
他既然给了我一个便利,那我就要好好去做。
第一天,我装作若无其事一般,陪着癫佬吃饭。
金路闰“江川。”
金路闰“自从艺兴来了。”
金路闰“我瞧着你也开朗多了。”
饭桌上,金路闰替我夹了一块儿鲤鱼。
鲤鱼是被油炸过后又用酱料闷熟的,味道是真的很不错。
我喜欢吃鱼。
或许也是因为原主喜欢吃鱼。
我记得,在原著之中,许江川就是港城第一美的存在。
她是真真正正的平民,没有什么家世,没有什么背景。
有的只是那惨绝人寰的美貌。
从听说参加港城小姐选美之后可以挣大钱的她毫无顾忌的前去参赛,却不曾想因为貌美吸引了一群豺狼虎豹。
金路闰是抢着许江川来的癫帮。
也算得上是一段强取豪夺的桥段。
但是作者并没有添加笔墨描写这一段剧情,在原著之中仅仅只是一笔带过。
其实金路闰和许江川的故事,也算得上是传奇。
只不过,我来的时候,故事已经快进行到结尾了。
我对金路闰没有什么感情,尽管他对待我真的很好。
但是我有我的目的。
许江川“有吗?”
我听着金路闰这话,抬起头来对着他轻轻的笑了笑。
不得不否认,金路闰他人生的是真的漂亮,有着女人的秀气,又有着男人的凌厉。
他从前是不叫金路闰的。
他叫金希澈。
在金源还认他这个儿子的时候,他叫金希澈。
但是后来他从金家分家出来自立门户之后就改了名字。
金路闰。
金路闰“妹妹仔笑眯眯开花了。”
金路闰“哪里还能欺得人。”
他轻笑着,好似心情很好一般,吃着面前饭碗之中的白饭。
许江川“多食点汤啦。”
许江川“我亲自熬的。”
许江川“你尝一尝炖的入不入味嘛。”
我笑着为他盛了一碗自己精心准备过的鸡汤,一打开汤盅的时候就能闻得到鸡肉和菌菇的鲜香。
他笑着接过了汤碗,端在面前,鼻尖凑过轻轻的闻了闻。
金路闰“妹妹仔煲汤鲜得很的喔!”
金路闰“天天煲给我食我都愿意啦!”
金路闰笑着,随后端到嘴边囫囵下肚,那碗汤他喝的津津有味,随后便又伸手向我讨了一碗。
看着他喝的这么开心,我心里悬着的石头也渐渐的放下,一碗一碗又一碗的给他盛着。
一盅汤。
他喝了个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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