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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洛雪篇(一)

麻辣女兵之我不曾变过

从我记事起,我就是个孤儿。

    院长叔叔告诉我,在孤儿院门口发现我时,我约莫不到半个月大,很健康。他发现我的时候是冬天,听他说,这座城之前很久没下过雪,偏巧那天,下了极大的雪。故而,她给我起名为雪。随他姓,全名便是洛雪。

    他说,瑞雪兆丰年,是个好兆头。我定是个有福之人。我信了。

    我生的漂亮,我从小就知道这点。不是我自恋,实在是这张脸从小就给我带来不少麻烦。

    因为这张脸,我在孤儿院生活到12都没能交到一个交心的朋友。男孩们爱极了这幅皮相,但我对他们的殷勤没半点兴趣,不是我害羞忸怩,更不是我心肠冷硬,实在是因为男孩们的那些玩具我真瞧不出有什么乐趣。女孩子嘛,总是爱和女孩子玩的,可女孩子们的善妒心理实在可怕的很,太受男孩子们的喜欢直接导致我成为了女孩里的公敌,哪里还有女孩子愿意和我玩?故而,在孤儿院的日子里虽然没受什么欺负,却真真应了‘孤儿’这两字,孤独的紧。

    因为这张脸,和我一同进来的,比我早进来的或是晚进来的孩子们,都陆陆续续被好心人领走,唯独我,一直没人领养。孤儿院里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唯独我,当了这儿的元老级人物。这让我一度很是苦恼,我吧,一则,没有任何先天缺憾,身子骨也健朗的很。二则,生的漂亮,身段也好,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三则,安静乖巧。这不是性子使然,而是没人和我玩,自然安静,渴望去更温暖的地方生活,就必须得学着乖巧懂事。可为甚就是没个人看上自己?难道自己是天煞孤星,亲爹亲妈不要自己,连陌生人也不要自己?且不说好人了,连个人贩子都没有算怎么回事?就我这姿色,准能卖个好价钱啊!

很快,我得到了答案。原因,竟还是因为这张脸。

那是我12岁生日的时候,准确的说,是我在孤儿院生活的第十二个年头的那天。孤儿哪里会知道自己是哪天出生的,所谓生日,不过是进入福利院的日子罢了。每年,院长叔叔都会为我过生日。那个温柔的男人总是会做一碗香气腾腾的长寿面,买个小蛋糕为我庆祝。只有我们两人。因而,在我心里一度视他为父。这回,也不例外。却又有些意外,他喝多了,醉眼朦胧,原形毕露。原本温暖的大手在我身上肆意游走,用力撕扯着他今天为我新买的衣衫,嘴里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对我的痴恋。原本温文尔雅的男人此刻却化身最凶恶的禽兽在我身上啃咬着。

那夜,我终于知道为甚我从未被人领走,因着我是被他盯上的猎物。

那夜,我凄厉的哭声竟唤回了他残留的一丝神智。他嘴里喊着别人的名字,跪在我的面前不停的忏悔。我想,他或许是将我认作了旁人吧?我用这个想法,去为他开脱,为他原始的兽性开脱。毕竟,我还没有能力脱离他生活,以后还是要相处的,这样想,会让我好受些。

那夜,我虽没有彻底的失身,却开始打心底里厌恶男人。所有男人!性向,从那夜开始发生变化。

那夜以后,他或许是良心发现,又或许是怕我揭露他的儒雅伪装。第二天就将我送去了离孤儿院极院的寄宿学校读初中。我也乐意的很,迈着轻快的步子开始了我人生的新旅途。

在16岁前我是没有经济能力的,也没人会要我这个童工,不管我生的多么好看,正经工作都是找不到的。只能由社会上的福利机构捐助和他养着。我是个现实的人,是个早熟的人,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作为报答,我没有改姓,以示对他的安慰,好让他放宽心,维持着他对我的那一丝丝愧疚继续赡养我,直到我有自立的能力。反正,我是个无根之人,姓什么又有什么关系?

新旅途很不一样,却又差不多。我还是落得个同在福利院里一样的处境,甚至更糟。福利院的孩子虽然也嫉妒,也排异,却深知大家都是一样的可怜人,彼此间少了些争斗,多了些友爱。加上大多都想着能脱离那个冰冷的地方,没什么心思去玩什么勾心斗角的把戏。有点子相互取暖的意思。可外头不同,外头的孩子们心思较我们杂了些,闲了些,也‘单纯’些。什么喜怒哀乐全都表现在脸上,体现在肢体动作上,不作半点有用的掩饰。有的还表现的特别明显,生怕别不知道‘我讨厌你’一样。他们的行为时常很是过激,没个轻重,幼稚的很。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非主流,杀马特!不像我们这些人,会因为自卑而过分乖巧,为了博得大人的青睐而表现的过分懂事,总结出来就四个字,善于隐藏。为此,我起先吃了不少苦头!

但其中又有个极大的不同,那便是叶晨,我的初恋。一个如向日葵般阳光温暖的女孩。她温暖过我的心,也彻底的伤过我的心。

她大我四岁,是高中部的学姐。我初一时,她已经高二了。恋上她的过程很是俗套,和很多青春小说一样。在某一次我被一群不懂事的非主流姑娘们欺负的时候,身为纪检部副部长的她突然冒了出来,来了个‘英雄’救美。我么,很不争气的对她来了个一见钟情!

或许是那时候刚摆脱那个男人,危机感还没解除罢。当一个给了我一点点温暖和安全感的人出现的时候,我就下意识的想要靠近,一靠近,就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她!当然,如果她是个男生,恐怕,我会更希望和那群非主流姑娘们进行‘亲切友好’的交流。幸好,这只是个如果。

我是个聪明的人。说是有心计也不为过,不然早在入学的第一天就被那群下手没轻没重的非主流姑娘们给搞破相了。哪里还有她‘英雄’救美的机会?

我清楚自己要什么,更清楚要怎样才能得到我想要的。别想歪了,那时年纪毕竟是小的,没什么龌龊思想,即使我曾经历过哪些龌龊的事。那时,我只想能呆在她身边,多享受些温暖和安全感。在她面前,我换上了柔弱单纯的模样,再配上我的身世,很容易就得到了她的关注与同情。

她成为了我的第一个朋友,她怜我,总是格外的照顾我,笑着说是要认我当妹妹。她成绩优异,长得也漂亮,为人又极好,颇受人欢迎。有她在,我再也没受过那群小姑娘的欺负。她就像向日葵一样,阳光,生机勃勃,暖人心脾。为了追逐这抹阳光,我使了浑身解数,在一件件小事中一步步侵蚀着她的心。

我们的友谊持续了两年,在她的毕业典礼上,我向她告白了。不出意外,我成功结束了这段‘可贵’的友谊。开启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对此,我很有自信,两年,足以我赢得她的心!

初恋是甜蜜的,却也是酸涩的。

为了我,她放弃了外地更好的大学而溜在了本市。幸好她家里人也没什么意见,父母大多都觉得女孩子留在身边,总归是好的。

为了我,她会等每天坐半天公车,给我送一日三餐。将我宠成了‘小公举’。

为了我,她拒绝了所有的优质男孩,包括痴恋着她的竹马君。

十四岁,我正式与她相恋,十八岁,我正式与她分手。

当时我很是不甘心,我认为我不是输在感情上,而是输在智力和世俗上!为此我怨恨了这个世界很长一段时间。

或许是应了那句老话——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总是不在线。

我千谋万算,步履如冰,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这段感情,却偏偏算漏了她的竹马君!一个马虎大意,葬送了我的初恋。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这是真理,经过了事实检验的!

高考后,我们‘被出柜’了。结果可想而知,我孑然一身,自是苦苦哀求,拼死挣扎。而她家世传统,容忍不得,处事方式果断的很。着实闹了一番,动静可是不小。起初,她到也陪着我抗争了一番。但终究没陪我抗争到底,她在她的家和我之间,她选择了前者。

那打击是大的。极大的。就像原本黑暗冰冷的世界里突然射进了一束光,照亮了那个世界,可就在那个世界刚刚被照的暖了些的时候,那束光突然消失,一瞬间,那个世界再度变回了黑暗,冰冷。比以前更加冰冷。没有尝过温暖的滋味,就不会晓得冰冷,是多么难耐。

我是个坚强的人,准确的说,是个对活着有着极度渴望的人。不然也不会再被那个男人欺辱后,还毫无自尊的苟且偷生。我渴望活着,即使是冰冷孤独的活着。我渴望活的漂亮,向那些抛弃我,轻视我的人证明。没有家,没有爱。我一样能活的潇洒,一样能爬上顶峰!

但她,险些连我这份渴望都摧毁。

分手后的剧情很狗血,那个该死的竹马君,求爱不成,将恨意转嫁于我,为了报复,联合她的家人,将我的名声败坏。好吧,我在意的从来不是这个。也不是在我接受众人唾骂,被她的家人用不堪入耳的言辞侮辱时,她没有出面。而是她对我说出的那句“我不爱你了。”

她怕了。她逃了。她,将我抛弃了。

我不怪她选择家庭,不怪她放弃我,不怪她为了‘自保’而伤害我。只怪她那句:我不爱你了。

短短的五个字,彻底将我摧毁。

所有的坚持,努力,都在这五个字的冲击下化为云烟。

心死了,很多东西也都不在乎了。

我顺从的揽下了所有‘罪名’。还了她一个美好形象。至于自己是个什么形象,有什么重要的?

我辍了学,在毕业前夕。放弃了高考状元的名号,白瞎了辛苦考下的那么多分,却从不觉得可惜。前程什么的,有什么重要的?

我换了城,那座承载我所有青春记忆的城市是呆不下去了,就算我心理承受能力出其的好,也无法在那座城生存了。名号太响,没办法。

可笑的是,我竟对她还抱有念想。换了城,换到了离她最近的一座城——江城。

过了很久,我想开了。

我与叶晨,不是输给了世俗,更不是输给了智力。而是实实在在的输给了感情。

不是不爱,而是不够爱。

因为不够爱,所以两败俱伤。

我伤了心,毁了路。她,亦是如此,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她的伤,不浅。我坚信!

庆幸的是,上天终究带我不薄。我没能留住叶晨,却迎来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汤小米!

我很庆幸,我在我已经长大的时候遇上仍旧青涩的她。

我很庆幸,我遇上的她是一个火热的太阳!

我很庆幸,我遇上的她,足够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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