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的街头,一个通缉犯疯狂逃窜,但他每每停下就会看到一个长的很是俊俏却穿的很是邋遢的青年,抱着剑漫不经心的等着他。一次他不信邪,再一次他还不信邪,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他的内心充满了崩溃和绝望,这人是鬼吗,跑的那么快,而且,无论他跑到哪里这人都能先一步,似乎永远都能知道他的方向,而且,永远速度比他要快。
通缉犯最后挣扎,气喘如牛的跑到了一处门坊下,一道影子一闪而过,他心有所感,抬头一看,果然,又是那个俊俏青年,他正跟喜欢玩耍的小孩儿似的在高高的门坊上走着玩,漫不经心的说着:“你觉得你还有跑的必要吗?”
通缉犯的内心无比的崩溃,但求生的意识让他掉头就想跑向另一边,而就在此时,门坊上的俊俏青年一跃而下,几个跳跃便扑向了通缉犯,一拳将人揍的倒摔到了一堆酒坛子上。
突然,一只雕呼啸着飞了过来,落在了俊俏青年抬起的胳膊上,他带着雕走向了通缉犯,看了看通缉犯,他忽然扭头冲着手上的雕得意洋洋,笑着说到:“追日,你是不是很崇拜你主人这样优雅的高手呢,哈,咱们又有钱可以拿了,”
说罢他就想上前去搬通缉犯的尸体,然而,就在此时,一根烧火棍打中了他的手。
俊俏青年疼的龇牙,“谁啊,敢打我,”天呢,疼死了。
“打的就是你,”安宁手里的烧火棍指着青年,一手叉腰,十分嚣张,“你谁啊,不知道这摊子是老娘的吗,还敢砸老娘的摊子,活腻歪了吧你,这酒就是老娘的命,你要老娘的命,老娘跟你没完”
“我,”疾冲看了一眼人家的酒坛子,很好,已经全部碎了,酒水都在地上,已经洒了的酒,那就是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了的。他的鼻子动了动,一闻那个酒味,完了,这是上等女儿红,就一个字,那就是:贵。
“我的老天爷啊,你也不开个眼,我这可是祖传女儿红,就等着天一亮了,卖了酒给当家的救命,现在让人给砸了,相公啊,你没钱治病,要是死了,我和孩子怎么办,我可怎么活啊,”安宁心里要笑疯了,论演技,咱可是专业的,疾冲,我看你怎么办。
疾冲有点慌了手脚,这女人大约四十来岁上下,从身上可见是饱经沧桑的了,脸上的皱纹,手上的茧子,衣服上都是补丁,脚上的鞋子又脏又破,肩上还有拖车子留下的勒痕,可见就是连酒都是她自己拖来的,他数了数酒坛子,十来个,这么重。她家男人怕是真得病要死了,否则她一个女人,怎么会这凌晨就拖着这么重的酒来摆摊等天亮卖了换钱,看来是真的想买药救命。
这祸,似乎,好像,大概,闯的有点儿大。疾冲十分尴尬,往日抓通缉犯也没见过啊,这还是头一次。但他也不是没良心的人,既然是他自己闯的祸,他觉得,出于良心,他还是得负责一下,否则自己的良心这关真过不去,毕竟,他好像是一步错祸害到了一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