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
总有个人,说了再见,就再也不会见了,
一个人的日子过久了,早已无言,只是会很习惯的想起。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住着一个不可能的人;
那个人路过了青春一阵子,却会在记忆里搁浅一辈子。
进入寒露,天气逐渐变凉,依稀还记得则逝去不久的余温,就好像做了一场梦,梦醒了,那个为我添衣物,问我粥可温,与我立黄昏的人却已不在我的身旁。
很奇怪,我们在漫漫的长路上好像都会遇到这样的一个人,他教会你怎么去爱,可转瞬却已不在。有人说秋季是思念疯长的季节,往事一幕幕在我们脑海中浮现,但眼前的事实却总是冷酷无情地打断你的回忆,提醒你"忘了吧,回不去了"。
金钟大,多么温暖的名字,正如他的人一样,可偏偏这么温柔的一个人,却是一个特警。我和他从事同样的工作,所以我自然知道这是多么危险的行业,就像走在刀尖上,稍一分神便有可能丧命。我们两个的关系,就类似于"朋友之上,恋人未满。"我贪恋他给我的温暖,我是一个孤儿,所以他给我的这份温暖让我就好像一个沉入海底的人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不愿松开。那一次因为大型会议而穿了根本就不适合自己高跟鞋,再回到办公室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脱掉鞋子,脚后跟是触目惊心的擦痕,在金钟大进来的那一刻我慌忙遮住了伤口,但他却径直走来抬起我的脚查看。"疼吗?"语气里满满的关心让我愣住了,忍住发酸的眼眶回了一句不疼,不敢抬头让他看见现在的这幅模样,却只听头顶传来一声叹息,然后就看见他吹了吹伤口处,给我贴上了创口贴。"都不懂得好好照顾自己吗?好歹也是个女孩子,不要老把自己逼得太紧了……"紧接着一双白色的运动鞋便递了过来,"穿上吧,起码会好受点儿。"
我永远都忘不了,那天下傍晚你站在我对面时眼里的柔情,夕阳的余晖洒在你身上,我的心因为你又活了过来。只要看着你,我就好像拥有了全世界,拥有了要好好活下去的勇气。
但这个世界很残忍,我明明只有你了,它为什么还要把你夺走?那一刻我抱着被歹徒伤的满身是血的你,你知道我有多无力吗,脑海里一片空白,只记得你最后一刻微笑着,一如那个难忘的傍晚般,用沾满鲜血的手抚上我的脸颊对我说:"傻瓜…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啊……"
后来再醒来是在医院,旁边人们说的话却是一句都没听进去。最后一位出去的医生似乎是看不下去我这般颓废,他告诉我,"姑娘啊,有很多人和你一样,失去了最重要的人之后妄想一觉醒来就能回到过去,但时光的脚步不会停歇,我们只能向前看,有一句话叫做"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人总是要长大的,学着看淡过往,放下执念,在彼此触摸不到的世界里各自安好,才是给自己和别人最好的安排。但如果真的忘不了,那就算了吧,别勉强自己,让一切交给时间去解决。往事让它过去,未来路得交给你自己去走,其实你并不是忘不了一个人,而是自己心里清楚,放开他,你也许再也不可能会遇见第二个像他一样对你好的人了。姑娘,该说的我都说了,我想…比起现在的样子,他应该更希望看到活的好好的你。"
……
现在我一个人过着波澜不惊的生活,时不时以作家的身份出版几本自己的书。我想开了很多,越想忘掉的记忆,越是清晰,越想改变的习惯,越是在意,于是我尝试学着放过自己,不再刻意地去忘记,后来我发现没有你的世界确实也能活下去,我习惯了有你,也会慢慢习惯没有你陪伴的日子。正如宫崎骏所说,当陪你的人要下车时, 即使不舍, 也该心存感激, 然后挥手道别。是呀,有些人光是遇见已经足够幸运,怎还敢奢望能一同白首。
握住手中的笔,在泛黄的信纸上抬等写下一行字。"但愿在下一世,时光能赐给我们一个盗不走的约定。"
穿好衣服戴上围巾来到海边,任微凉的风混着海水的味道吹在身上,闭上眼睛听着海浪拍打岸边的声音,站立许久,拿出打火机和刚刚的信纸,静静的看着纸一点一点化成灰烬,脑中浮现着过去的一点一滴,终是微扬嘴角。
海风将女孩儿的声音带到了远方。
"我从未后悔遇见你。"
----完
阿亦(作者大大)大大怒更1568字,精品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