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听尚九熙说过,女孩子是刚回国的,之前都在国外,所以孟鹤堂想了下,问道:
孟鹤堂“中餐可以吗?”
林书璇“可以啊,国外的西餐吃的我都要吐了,要不是公司那边合作多,我早回来了。”
虽然林书璇自己会做饭,但是在国外的日子她需要忙公司的事,所以更多的时间都是吃外面的。
也不是说西方的餐食不好,只能说她有个中国胃,更偏向于中餐的口味。
孟鹤堂在北京待了这么多年,平常日子里和七队或者其他师兄弟餐也没少聚,哪个馆子味道好,哪个饭店味道正,不说了解十分,七八分还是有的。
挑了家餐馆,虽然规模不算很大,但环境清静优美,菜的味道也正宗。
吃饭期间孟鹤堂的细心程度简直让林书璇自愧不如,难道是因为原来的职业经历?
如果孟鹤堂知道她心里的疑问,一定会哭笑不得。
当然是因为细心的对象是你啊,我的傻姑娘。
帮女孩子拉椅子烫餐具是基本操作,林书璇的筷子多夹几口哪道菜,接下来哪道菜就会放在人的跟前。
最让林书璇惊讶的是,吃饭之前他从上衣的口袋里掏出了几根皮筋。



林书璇“???”
虽然林书璇没有说话,只是托着精致的脸蛋看着他,但是孟鹤堂诡异的就从那双瞪圆了的桃花眼中读出了一句话。
【你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两次见到人留给孟鹤堂的印象或是温温柔柔或是又美又飒,现在这幅可爱的小表情倒是第一次见,孟鹤堂怎么瞧怎么耐人。
可爱,想拐。
孟鹤堂认真思考小姑娘喜欢什么颜色的麻袋。
随着孟鹤堂夹杂宠溺的低笑声,他用手掌的指尖部分轻轻的拍了拍小姑娘的发顶。
孟鹤堂“小丫头想什么呢?我上次在街上看见这几个小玩意挺可爱的,想着你可能会喜欢,就买下来了。”
孟鹤堂“本来打算什么时候你来七队聚餐就正好给你用,也把这几个给你。”
孟鹤堂“现在想用哪个?”
林书璇“心形的那个吧。谢谢孟哥~”
孟鹤堂没有要给她的意思,只是在她话音落下的时候站起身,走到了她的身后,动作轻柔的拢起她的头发。
孟鹤堂“刚刚还叫我‘堂堂’呢!”
林书璇“刚刚那个不是演戏吗?”
孟鹤堂松松给人绑了个低马尾,左右瞧瞧,才满意的点点头。
他弯下腰,借着给林书璇理耳边碎发,慢慢靠近。
耳边是与自己的微凉完全不同感觉的温热触感,带着薄茧而有些粗糙的指尖从脸侧掠过耳骨划过耳背,最后停留在耳垂。
林书璇坐在那里,看着孟鹤堂离自己越来越近,交缠的呼吸连带着四周的空气都是令人脸红心跳的感觉。
杏眼弯起,带着绵绵的温柔情意,林书璇望着那一双含情目,感觉似乎时间都停止了,周围的躁动消失不见,只能听见自己加速的心跳。
孟鹤堂“可是,我喜欢你叫我堂堂。”
孟鹤堂“以后就这样叫我,好吗?阿璇。”
林书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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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温柔乡,英雄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