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因为写作业,我多留了半小时。
我亲眼目睹了一场噩梦。
我听到她在哭。周围人嘻笑怒骂,我只敢躲起来旁观。
大脑里好像有东西翁翁做响,我像是溺入水中无法呼吸,胃里一阵恶心与灼痛来回撕扯。
我不敢看向她,扭过身体,用尽所有力气往外跑。
只要快一点,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用怕。
我以为转学就可以摆脱一切,怎么偏偏这些破事都一件件非要找上我呢?
第二天。
她依旧穿白色长袖衬衫。
我不知道怎么办,没有人会信我的,都逃不掉的。
我想救她。
我不敢。
年底,带头打她的那个女生,出了车祸。
警察找我谈话的时候,我心里隐隐约约有种预感,我不知道它预示着什么,直到他们问我。
“她那天是和谁一块走的。”
我见过。
但是我撒了慌。
在这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忽然把前十几年扔掉的智商捡了回来。我想用自己的方式去挽回一些东西。比如……“勇气。”再比如……“良知。”
善恶终有报吗?
在我透不过光的一生中,我曾经信过,也曾经恨过。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再信一次。
“亲爱的雷斯垂德,我认为,当法律无法给受害者带来正义时,私人报复从这一刻开始就是正当甚至高尚的。”
—— 《福尔摩斯探案集·归来记·米尔沃顿》
手指停顿在书页。
我对这段话表示非常赞同。
我没有必要因为一个已经死去的人去质疑自己,我只是想保护她,去弥补因懦弱而丧失尊严的自己。
我压抑而痛苦,活着的只有躯壳,是一个丑恶又自卑的笑话。
可我没有错。
她也没有错。
我们只是想活着而已。
安安稳稳有尊严地活着。不必担惊受怕,苟延残喘。
可是,过惯了担惊受怕的人怎么可能会因为一点安稳,而卸下自己的防备?胆小如鼠的终究还是会被一点风吹草动,给吓得破了胆。
我不清楚还有什么可以救赎我,脆弱而敏感的神经。
我妄想拯救她。
高二开学后,我心中所想与现实情况相趋甚远。
她成了我的同桌,我们的关系却渐行渐远。
我知道她并不像表面上的苍白易碎。也猜到了一部分事实真相,我选择不再打扰。
因为之前和命案扯上过关系,她过了一段虽然被人指指点点,却不用担惊受怕的日子。
又是一个睌上。
她要值日做卫生,我准备等她做完一起走。
就和她打了声招呼,去奶茶店买两杯奶茶,路上喝。人有些多,我排了很久的队。
当我拿着奶茶站在班门口时,奶茶坠落,四分五裂。
我在脑海里疯狂思索,怎么办?
我该怎么办?
我能怎么办?
我朝班主任办公室狂奔,求求了,随便一个老师都可以。
老陈在办公室改作业,我去的时候跑的大急,几乎是将自己砸进办公室的。
“老师,帮下忙。急事。”
还好,这次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