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时光可以定格,或是无限倒流,李白一定会将时光来回放在此刻,因为这一刻,他不需要有任何的负担以及任何的烦恼。
陪着妻儿就好。
“昭君啊,你说这个宝宝长得像我,还是像你啊。”
李白这时候突然问到了一个问题。
“长得像谁重要吗?反正都是我们的孩子。”
“也对,不过要是是女儿的话我可要好好地宠着了。”
没想到啊没想到啊,李白你居然是个女儿奴。都说女儿是上辈子的小情人,这句话估计对于李白来说应证了,反正逛街,李白啥也不懂,就把孩子要用的东西都买了,什么衣服啊,鞋子啊,尿布啊,尿盆,甚至是小孩子的吃喝拉撒的东西全部买齐了。
问题是全都买的是女孩子的款的。这倒是给了肚子里孩子压力了。
要是是个男孩的话……那男孩现在不得在王昭君肚子里吓得瑟瑟发抖,弱弱地问上一句自己可不可以不出来。然后
因为自己出来瑶要么成为了女装大佬,要么就被李白嫌弃。
当然了,此嫌弃非比嫌弃,都是自己孩子,归根结底李白还是宠的,但是李白真的更喜欢女孩。
可能女孩可爱吧,臭小子估计得和自己一样不省心,皮的很,就怕到时候也是十几岁到处跑,连个人影都没有,和自己的翻版似的。
但是女儿的话,十几岁就嫁人了,怕是李白到时候都得老泪纵横的。
这一次逛街,两人逛的很慢。逛到了正午时分,正值饭点,李白便决定带着王昭君去吃饭啥的
路边随便找了一家餐馆,要了两个菜,李白和王昭君本来就吃的不多,而且王昭君也没什么胃口,不过这里居然还有馄饨,李白倒是来了一碗。
馄饨端上来了,倒是中规中矩的,几颗葱末放在上面,汤底也就一般吧。
李白吃了第一个的时候,王昭君就笑了
李白也想到了当年的事情。
当初李白和王昭君还小,一个七岁,一个六岁。
家里过年那边包抄手,但是李白这小子本来是被父母叫上街去帮忙买肉买菜的。
结果可好,这小子可能喜欢花钱从小就是的。他找了王昭君,结果把买菜的钱全去买糖嚯嚯掉了。吃的叫一个香。
结果就是尴尬了,一分钱没有,大过年的,怎么去买菜啊?总不能过年赊账吧,于是李白想出来了一个损招。
自己干脆就去“打劫”,作为这一带的孩子小霸王,李白还真的就是大哥大的存在。躲在坊市的弄堂里面,等着那种之前和自己玩过的小朋友来。
等到一个就出去要一个
李白也不全要,毕竟要是要多了,他们空手回去肯定会被家长问,到时候万一把自己供出去了,拿自己不就完蛋了?
(本章完……...)
(未完待续……)

谢谢观看♡(*´∀`*)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