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凝云】
我好像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一日三餐,一屋两人的温馨,没有外来人的喧闹杂嚣,只有开的正旺的满园秋菊。
——这也是我为什么不喜欢有佣人的原因。
对于靳淮上提出的要求,我似乎没几天就轻车熟路了。
起初觉得还真够羞耻的,一直喊不出口。但换个角度想,这是我孩子的父亲,也是我法律上的丈夫,也没什么可脸红的——我本以为我会用十年时间变成另外一个人。可事实证明只需要三个月。
“老公,十天之后的时装周你要一起吗?”
——没错,这个称呼就是某名靳姓男子的要求。
“你想让我陪你吗?”
“无所谓,以前也都是自己去,习——”
那我得陪你去才行,可不能被别人惦记了。而且傅临添肯定也会去,你也得把我介绍给他吧。”
“你们不是认识?”
“他又不知道我是他姐夫。”
“行。”我无奈地笑了笑。
他伸了个懒腰,似乎这几天他没什么事情,整日陪着我在庄园里照顾这些秋菊。他说:“很少有女孩子喜欢菊花,你挺特别的。”
“陶渊明爱菊,菊比梅开得早,败得晚,更加坚强鲜活些。”我一边画着手上的设计稿一边道。开场的服装设计完后我就想着给靳淮上做一套西装,打算……举办婚礼的时候穿。
其实我也在几年前就给自己设计好了婚纱,只是一直没能有机会穿上它。我已经打算翻翻箱底看看能不能找到之后修改一下,若找不到,再重新画一次也行。
“你喜欢什么纹理的西服?”
“我都可以一一原来是在给我设计服装啊。”
“不然在教堂与我宣誓的人会是别人?”
“我老婆真是越来越可爱了。”他见势就要把脸凑过来,我用手挡住他,“别卖乖,我想吃华国菜。”
“好,好。”你亲我一下我就去做。”
“三十岁的人了,别犯幼稚好不好。”我见他的脸在我面前,最终还是无奈地笑了笑,在他在他脸上留下一吻,“好了。”
他倒是心情愉悦,去了厨房。
都说结婚后往往女性会在厨房,掺合着烟火和柴米油盐的味道,绕着琐碎的生活转,最终人老珠黄,失去青春。
可当一个男人愿意为你做这-切时,你就永远是他的公主。
谁说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就一定是女人呢。
我用铅笔起完了草,却发现勾线和上色的工具袋我没拿下来,便对着屋子里喊:“老公——你待会帮我把工作室里的工具袋取下来吧。”
“好——”他应声。
我勾起唇,在回头的时候,眼神不经意地扫过庄园的大门——那刻在骨头铭在心里的人,就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我本能地感到恐惧,立马收回眼神,打算起身回屋,却像被定住了一样。
“是这个吗?”靳淮上在门口拿着那袋子晃了晃。见到我慌张的神情,他皱了皱眉,过来揉了我的脸,“脸色怎么这么差?”
“霍惊曜来了。”
贤下承欢无语子宿舍开了屏蔽仪,天晓得我更文有多难
贤下承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