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到了那天。
“小晚,你看起来气色很不好,你没事吧。”
小晚是我,为了痛快地玩,我这两天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我无力地挥挥手,表示我非常good。
一路高铁,我睡的“不省人事”。
最后也是像刚从叙利亚打完仗一样摊在了床上。
下午四点多我终于补充好能量开始畅享旅行。
音乐节什么的,no no no。
当然要去大海啦!
听着海浪的声音,这几天的疲惫都好了不少,人还挺少,只有几个人在海里飘着。
我蹲在沙子上画着画,不知多久,我猛地站起来时,眼前一黑身体不受控制的向地上倒去。
想着沙子也是软的,无所谓了,直愣愣地就这样跌了下去,吃了一脸沙。
一双赤脚出现在狼狈的我的眼前,我跪坐在地上快速清理的脸上的沙子,抬头看着来人。
那人穿的黑色背心和黑色裤衩,他双手插着裤袋,冷漠地看着我。
哦,这该死的颜值,哪对美丽夫妇生出了这么一个360℃无死角的男人,仰角也如此好看。
我像一个忠诚的奴隶,跪在他的身前。
“这么久不见,你当了女仆?”
他开口,我诧异。
什么叫这么久不见,原来帅哥都这么记性不好,我哪有福分和帅哥认识,我一只手撑着沙子想要站起来,但愣在了原地。
“我考不上大学了,我要去很远的地方。”
那是少年记忆时他对我说的一句话,我大大咧咧没放心上,反正有他的联系方式。
但从毕业那天后,发出的每条消息都石沉大海,像碎石击入死水,没有任何涟漪。
他是我初中时代最后一任同桌,长得很好看,但很调皮,把头埋别人裆里这种事也做过。
他的眉目很像李洙赫,鼻子也非常挺,但白长一张俊脸,跟别人学坏。
最后的日子,我喜欢上了他。
但没想,已经七年年没听过他的声音,没见过他的脸。
我忘记他了。
我从沙子上爬起来,海浪掠过我的脚,风吹着我的头发。
我看着眼前的人。
比我高了足足一个半,微微皱着眉看着我。
以前,他也总是喜欢皱着眉跟我讲话。
我伸了手,指尖想要抚平他的眉。
但我停住了,露出了微笑。
“冼总,好久不见。”
那个别人口中的完美老板就是他吧。
那个一走就是十年的混蛋。
他叫冼凌生。
我看着眼前已经长成男人的人,记忆如潮水,一一疯狂涌进。
“我敢说,这整个班没五个人高的过我。”
冼凌生高中才一米七,比我还没高半个头,但他就是喜欢自己比大部分同龄人高。
“你别上学了。”
他严肃地对我说。
“为什么?”
“比我矮的都别上。”
那时他的眼底,充满了少年独属的骄傲。
那一刻,心有点快。
是属于少女心思的萌动。
如今,这么高了啊,再也不是一低头就能看见头顶有一根白头发的少年了。
我喉咙开始哽咽,我后退了几步,我跑了。
算跑吗,更符合的是,我逃了。
为什么要逃,我不知道。
只是心底的难过,只是等了他七年的委屈一拥而上,为什么会这样,我不明白。
什么破旅行!真是败坏心情。
我不会喝酒,所以借酒消愁这些不存在。
我泄愤的方式,就是那搓澡球用力地把身上搓红,恨不得搓掉一层皮。
我撑着洗脸台,头垂的低低的,水顺着发梢一直滴。
眼泪跟断了线一样,没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