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生在零五... 更多精彩内容,尽在话本小说。" />
老公生在零五年立志把第24篇写的很好,但看来我是废物,写的不太行,你可以当做看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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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是我第一次遇见我对象。那年我刚高考完,正式迎来了全团大学生,演唱会还是设在南京体育馆。那一年的冬天似乎格外的冷,冷得我眼睫毛上拂过热气都凝结成冰霜。我总想,南方怎么会这么冷。
五年前,是我出道的第五年。周年演唱会门票开外挂都被抢爆了,我们从后门进体育馆,还是被一窝粉丝围住加油呐喊。我笑了笑伸手,对着她们冲拳。
恍惚间我听见哪个喊破嗓子的女生在尖叫老公,没放在心上,毕竟这年头我所谓的老婆上到三十岁大姐下到十三岁初中生,听习惯了。
不过我没想过,四年后我真的会和那个人上了民政局领红本。
五周年演唱会还是照常的流程,中间加了吃蛋糕的环节。丁哥从后台还抱来几箱棒棒糖,招呼着我们整个场子到处撒。
我往B区丢的时候,女生们都尖叫着来接,然后我看见一个待着白色有熊耳朵帽子的女孩子身手敏捷,一抓拿到四五个。然而好巧不巧,被后续的一根棒棒糖砸中了脑袋,尖叫一声:
“谁敲我脑壳!”
我觉得这声音熟悉,而且她确实也好搞笑,就笑出声来了。被麦克风扩大到整个体育场,那个女孩子抬起脸来,错愕地盯着我看。
她不高,穿了件米白色的毛呢大衣,灰色的裤子,嘴巴上的唇彩在灯光下闪闪发亮,眼底满是羞怯和尴尬。
那种被偶像目睹傻逼的情景,现在她告诉我说,简直是人生的最大噩梦。
“那你现在看见我还尴尬不?”
“尬个锤子,床垫都要睡烂了还能尴尬得起来??”
扯远了,我们继续讲故事。
出体育馆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半,我看着人走光了才裹着风衣小步跑到保姆车跟前,还没走到那里,感觉衣服被人拉住了。
回头看,欸,怎么没人。
等我低下头,才看见一个毛茸茸的脑袋,是刚才那个傻逼的女生。
“老……呸,刘耀文……呸!文哥,哥,能借我手机用下啵?”
“这么晚了,还不回家去?”我没给她,艺人不能随便给别人东西。
“我手机不知道丢哪去了……”她瘪着嘴,圆圆的杏眼弯成焦急的弧度,“我真的没骗你,我一个人来看演唱会的,我还路痴,我不知道怎么回酒店。”
她说着又抬头,委屈道:“我想打个电话,不要你很多电话费的,我也不乱看你的手机,你在边上盯着我,好不好?”
“你等一下,”我跑到车边,问昕哥要了他手机,递给那个女孩,“用这个打吧,我陪你。”
“谢谢谢谢,刘耀文真是人帅心善,全宇宙找不到第二个这么好的男人!”
我哑然失笑,看着她眼巴巴地盯着通话界面,半秒后接通了,是个听起来和她年纪差不多女孩。
通话内容我不太记得,不过听了个大概,结合我现在的认知,那个女孩和她的朋友都是刚毕业的高中生。
“哪个大学?”我拿回手机的时候顺口问了句。
她眨了眨眼睛:“北外啦,我学英语的。”
我吓得连退两步,差点撞到保姆车。那女孩歪着脑袋看我:“怎么了嘛?”
“没什么,没什么。”
想起之前丁哥说我们粉丝里有清华北大博士生什么的,我还觉得不太相信,原来真的有学霸喜欢我。不枉我作为宇宙最帅刘耀文是吧嗯嗯嗯。
不过我会娶一个高材生当老婆,也是我没想到的。
我想起自己今年十九岁,也才大一。
“不对啊,你读大学的话,怎么还未成年?”
“明年,明年就十八岁了。”她笑了声,声音很清脆,“虽然和你同级,但是我读书早,比你小一岁半哦。”
十七岁。
十七岁我在干嘛?我想起自己十七岁在北京训练室熬到三点回宿舍,想起自己十七岁在学校操场比赛篮球,想起十七岁我们第一次出国巡演。
用沈知星的话来说,十七岁真美好,怎么十七岁就遇到你了,十七岁就和你站在凌晨的马路牙子上聊了二十几分钟,十七岁的时候和你说话我真的好紧张,好怕我一不小心就尖叫就说了脏话。
“以后还会更美好。”我拉着她的手,轻轻摩挲了一下。
“我知道,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