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一直努力,努力让张掖记住我,把我留在他的记忆里。深刻又无法磨灭。”
一.
张掖独自一人走在黑暗的楼道里,头顶昏黄的声控灯忽然熄灭。他用力跺跺脚,料想的光明并没有到来——这个破烂的筒子楼又停电了。他是有点黑暗恐惧症的,只能打开小小的老年手机,炸出一声“开始”的系统音,反倒是打消了许多恐惧。手机的手电筒亮光很足,把狭小的楼道照得通明。他一步步登上阶梯,脚下跺地的声音也越来越大。
冯子昂已经蹲在他家门口等了很久,迷迷糊糊眯了一会儿,又被愈来愈近的脚步声惊醒。他知道那是张掖怕黑搞出来的声响,便赶紧揉揉眼,直起靠墙的身子转头望着楼梯口倒数三个数。
三,二,一。
闪亮着的充满期待的眼神被手电筒的光猛晃了一下,却照的更加明亮。
那姑且算是张掖第一次见冯子昂。
一双眼睛就永远留在心里,很久很久。
张掖只以为是忘带钥匙的新邻居,略微被惊艳一下后略一点头拿着钥匙开门又哐啷一下把防盗门关上,两个人就隔着几束防盗铁棍对视。
“?”
“我...没处去。”
门开了。
冯子昂顺着滑进去,反身把门关好,生怕他后悔的样子。说实话,张掖现在确实有些后悔。
小房间里就一张床,刚好能容下两个人,只是冯子昂身量太高,颇有些伸展不开。
此时正值盛夏,纵然房间的小窗户大开着也没几缕凉风,反倒把楼底醉鬼的叫骂声携上来,带着一股难耐的独属于夏日的燥热。
张掖闭着眼翻来覆去好一阵子,身旁源源不断散发的热烈体温提醒着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无论是把一个陌生男人请进家,还是跟他睡在一张床上——这两项举动都使他懊悔。他装作睡着,顺势翻了个身,借着月光瞥他。
冯子昂长得很帅,是真真切切的大男人长相,棱角分明的下颚线弧度尤其傲人,大概很被张掖这类“清秀挂”男生向往。
张掖先是盯着对方的下巴看,又眼神上移,却对上了一双眸子——浮着层笑意,眸色深处又有些暗沉。
一双眼睛躲来躲去,另一个不偏不倚盯着。
“我叫冯子昂。”
“……我叫张掖。”
冯子昂突然笑了一下,笑声抵消掉外面醉汉的叫骂,抵消掉树上不知名虫子的鸣叫,甚至抵消掉万物,抵消掉一切。他继续说:“我知道。”
张掖还想再说些什么,眼上却忽然覆上了一只手,手上的茧子压着他的睫毛,痒痒的。
“睡觉……晚安。”
是冯子昂说的话,是冯子昂覆上来的手,也是他的手贴在眼上的温热触感。
却是张掖的心咚咚跳着,比盛夏的风扫绿叶还激烈,更缠绵。
二.“张掖,”
他朦朦胧胧将睡未睡,凭着直觉回了声嗯。
“不要忘了我。”
他依旧迷糊着,还是一句嗯。
“我叫冯子昂。”
…………
没人应声。
三.盛夏的早晨并不热烈,冯子昂骑着自行车从一中校园里穿过,拐弯时不小心撞倒了一个人。
那人手里握着的老年手机被撞飞出去,滚到路牙石内的小草坪上。
“同学,对不起。”
同学一言不发拍打着膝盖上沾染的泥土,弯腰把草坪里的手机捞出来抬步欲走。
“张掖!”
他听到这话才有些反应,疑惑地看向撞他的男孩子,思索片刻确认从没见过后歪头问:“你是?”
冯子昂从车上下来,笑着说:“初次见面,我叫冯子昂。”
四.地球.三十五世纪.五十年代
科学飞速发展,刚刚毕业的我很快跟随教授投入到时间的研究中。最后,我们造出了时间之钟。
它能让人真正意义上的永生,能把时间分成千万份,能穿梭于未来过去。
比起未来,我更喜欢过去,于是我选择了二十一世纪二十年代。原以为旅途会跟研制过程一样无聊,但很意外,我遇到了张掖。
我们侦破了时间的秘密,时间同样惩罚了我们。
我们的真实存在,不过是当代人记忆里虚无缥缈的泡影。我们的潇洒度日,不过是一遍一遍的重复,从人物到时间,一遍一遍,重复。
张掖的记忆被时间留在了盛夏那天,而我也被时间变成了剩下的人。
但是没关系。我可以一直努力,努力让张掖记住我,把我留在他的记忆里。深刻又无法磨灭。
五.我叫张掖,每晚都会做一个奇怪的梦。梦里永远是十七岁那年的盛夏时间,永远有个长相好看的男生闯进我的世界,永远那男生叫我记住他。
我是记得很清楚的,他消瘦的身形,微微拢起的眉毛,和一头很短的杂毛,记得很清楚。
我明明想说:“冯子昂,我记得你。”
但梦里的我只一遍一遍惊讶、微笑、心动、入睡、重复。我只能梗着那股劲期待着每晚的梦,看着少年逐渐变老,发丝里出现第一缕白发,脸上爬了第一条皱纹,原本如青松的站姿也变得佝偻又难看。唯一不变的,是他仍然说着让我记住他。
直到昨天,我没梦见他。
人说一夜无梦是睡得极好。可我只觉得哪里空落落,像是从心底剜去了什么东西。
总不会是因为一个梦吧?
我扯了个极难看的笑容,嘴里积满了嘲讽自己的话,然而不知什么时候眼里却起了一层水雾,模糊的整个世界变成白茫茫一片。但我不想擦,只由眼泪顺着脸颊掉下去,掉在地上,什么动静也激不起。
那句话大概永远说不出了。
冯子昂,我记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