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抚恤灾民
朱高炽监国期间赈灾成为了其主要政绩之一。 [20] 在永乐七年(1409年)初次监国期间,明中都凤阳地区爆发了严重的水灾。为了确保及时了解灾变情况和开展赈灾计划,朱高炽先委任大理寺少卿虞谦为右副都御史,命他和给事中杜钦巡视淮安、凤阳直至陈州一带灾害情况。在经过巡视后,虞谦与杜钦建议“悉免其年被灾田租,先有勘核未尽者,审实一体蠲免。若以输在官者,准作今年之数。军民有迫于艰难典卖子女者,官为赎还。”即免除扬州、淮安、风阳、陈州水灾地区的田赋,并代百姓赎回因灾害无活而所鬻子女。由此可见朱高炽将赈灾大计作为重中之重,具备仁君的素质。
改组内阁
黄淮和在同一时期被监禁的杨溥被任命为翰林学士兼大学士。他原来的老师及最亲密的顾问杨士奇成了首辅大学士和少傅;杨荣和金幼孜也留任大学士。 [7] 内阁阁员每个人被封为一品高官,并有兼职。他们就能直接过问在职大臣们的行政事务和施加政治影响。这样,内阁不再是像以前明代统治者之下的不能负责的谘询机构,大学士亲自参加了决策。对朱高炽大力取消他父亲的不得人心的计划和在全帝国建立正规的文官政府的行动来说,这种集体领导是必不可少的。 [7]
在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的余下的几个月中,朱高炽把大部分时间用在改革行政方面。可有可无的官员被解职,其他的官员在70岁就奉命退隐;失职的官员降职,有突出才能的官员升任更重要的职务。为了取得直率的评价和揭露贪污腐化,朱高炽在十月十八日给予杨士奇、杨荣、金幼孜,稍后还有夏原吉每人一颗银印,上刻“绳愆纠缪”的格言。他命令他们用此印密奏关于贵族、甚至皇族胡作非为的案件。监察御史被派往全国各地去调查官员的政绩,并为官僚机构的任命寻求合适的人选。朱高炽常常要求他的大臣们直言不讳,不必担心报复,虽然他有时在激动之下训斥或惩处少数官员,但常常后悔并要求原谅。 [7]
在任命官员时,朱高炽特别重视儒家道德和个人品德。同样,朱高炽任命有才能和守纪律的人担任地方的行政和司法职务。 [7]
削汰冗官
朱高炽选用贤臣,削汰冗官,任命杨荣、杨士奇、杨溥三人(史称“三杨”)辅政。废除了古代的宫刑,停止宝船下西洋,停止了皇家的采办珠宝;处处以唐太宗为楷模,修明纲纪,爱民如子,他下令减免赋税,对于受灾的地区无偿给以赈济,开放一些山泽,供农民渔猎,对于流民一改往常的刑罚,采取妥善安置的做法,这一切都使得洪熙朝人民得到了充分的休养生息,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明朝进入了一个稳定、强盛的时期,也是史称“仁宣之治”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