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九年(1652年)十月,福临指示浙闽总督刘清泰招抚郑成功。故意为郑成功在东南的抗清活动开脱,把郑成功所以抗清的原因归结为地方官不体会朝廷的深意,保证如郑成功听抚归顺后,赦免其罪并授官,可以驻扎在原地方不必赴京。顺治十年(1653年)五月,福临又特颁敕谕对郑氏家族大加封爵, [44] 指责多尔衮与地方官吏之咎,并对郑成功的抗清活动表示谅解。但郑成功并不剃发,且提出清廷难以接受的苛刻要求。招抚郑成功的努力虽然失败了,但福临的招抚政策仍然坚定不移。
顺治十四年(1658年)末,大西军将领孙可望同李定国争权斗争失败,走投无路仓皇降清。福临接报后非常高兴,称赞孙可望是识时务的俊杰。于是特封孙可望为义王,以示对他的厚待。但满汉朝臣对孙可望的势穷来降却怀着傲慢的态度,甚至纠他的悖谬之罪。对此孙可望心虚胆战。但是福临表示招抚的坚定意志与许诺必践的信义。
澄清吏治
福临吸取明朝灭亡教训,澄清吏治,是福临亲政期间考虑最多、也最伤脑筋的问题。他为稳坐天下亟力寻求长治久安之策,一再向臣下求言。顺治十二年(1655年)正月令在京七品以上满汉文武官员陈述革除积弊的办法。 [45]
他推行甄别之法,擢优汰劣,要求各地督抚对所属官员严加甄别,有德有才兼通文义的人要保奏,不能担任的要立行参劾。 [46] 为选好知府,他于顺治十二年(1655年)正月下令“在京各衙门满汉堂官三品以上及在外督抚,各举才行兼优堪任知府者一人,详开履历事迹具奏,吏部再加察议,奏请定夺,以备前三十处知府之用”。为得到真才,福临亲自动手选拔官员。顺治十年(1653年)三月,实行京察大计, [47] 即对各地官员普遍进行考核。从此三年一大计,定为制度。他加强对内外官员的监督,尤为重视都察院和御史的作用。与此同时,还向各地派出大量御史,察吏安民。他还下令满汉官员互参,即互相监督。
福临加强对官员的控制,不许结党结社,不许太监预政。他严禁私交、私宴,他认为如此行事便可以永绝朋党的根源。顺治十年(1653年)六月设十三衙门专为管理太监干涉一事。如有内外勾结的情况,一经证实立刻惩处。为了锻炼官员,他还实行官员内升外转的办法。福临非常欣赏与佩服朱元璋诛戮大臣,以重法治世的经验。
废立皇后
早在顺治初年,多尔衮根据清朝皇室与蒙古联姻的老传统,已为福临聘科尔沁卓礼克图亲王吴克善女博尔济吉特氏,但直到福临亲政后的顺治八年(1651年)八月方完婚,并册封为皇后,举行了极为隆重的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