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枫已经在城内呆了三天了,建树早就带着大部队离开了,毕竟这么一群人长时间留在一块地方就很容易被发现
看着刻在树上的特殊记号,千枫了解了他们大概往那里走了,必须要速度赶上他们
“时间不多了,上来,我背着你跑”
“不用的,我自己能跑”
“你的速度太慢了,别墨迹了快”
于是鸣人就再次体验了一次在别人背上的感觉,一路上走走停停,很快就差不多能看到他们不久前经过留下的痕迹了,看了他们不是急行离开的,要不然她不可能一个白天就赶上那么多
“鸣人,最后确认一次,你确定要和我一起走?你原来的生活可能只是苦了点,但走了我们这条道,不但会被处处针对,而且生命很难掌握在自己手里”
“黄沙,硝烟,鲜血,终究会令人倦厌”
鸣人毅然的说道,“我已经决定好了,”
“那好吧,我叫千枫想必你知道,以后不要叫我大姐姐了,也不要叫我老大,咱们的老大另有其人,你现在是我们小队最小的人,知道了吗?”
“嗯!”
千枫点了点头 ,“从明天我们找到其他人开始,你就要开始学习格斗术了,我们这里不养闲人,只要你能动就要出点力,当然现在还不指望你加入战场,我也不过是十三岁才开始参与战斗的”
“多学,多练,多做,少质疑,懂吗?”
“我懂了”
“我们队里的人个个都身怀绝技,再不斩大叔擅长刀术,老大的战术规划不错,不过就是太保守了,柔美阿姨手里剑很准,白大哥的速度很快……”
鸣人就这么听着千枫讲着关于那个雇佣兵小队的事情,再不斩爱酒,老大严谨心思缜密,柔美细腻温柔,白爽朗强大
他发现了,千枫在谈论那些对她来说重要的人的时候语气都很变得很正常甚至有些温柔,但在说别的事或者和别人对话时却给人很危险的感觉
“千枫姐,你很喜欢他们吧”
“嗯,他们每一个都是不可缺少的人”
“那,就是家人了?”
“那当然,我们就是一家人”
“你也一样”,千枫对着鸣人说道,“我们这只队伍别的不说,我们的每一个成员都是家人,相亲相爱,虽然我们也有不少家人永远的留在了别的地方,但是我们也好久没有新人来了,只要他们接受你,我们也就是家人了”
“家人吗?我好期待”,鸣人垂下眼眸,他已经好久都没有听到有人和他提起这个词汇了,自有记忆来就在流浪,能活到现在正如之前所说全靠和自己一齐流浪的同伴们帮助
此刻,他马上也要成为有家人的人了,虽然千枫说要被认同才可以但她那信誓旦旦的样子,就差把肯定成功写在脸上
“对了,这个东西给你”,千枫从包里掏出一把苦无,通体是银色的,看起来虽然不是很昂贵的样子,但也十分精致了
千枫说道,“这就是你的武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