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
1. 《汉书·卷九十七下·外戚传第六十七下》:孝元傅昭仪,哀帝祖母也。
2. 《汉书·卷九十七下·外戚传第六十七下》:父河内温人,蚤卒,母更嫁为魏郡郑翁妻,生男恽。昭仪少为上官太后才人,自元帝为太子,得进幸。元帝即位,立为婕妤,甚有宠。
3. 《汉书·卷九十七下·外戚传第六十七下》:为人有材略,善事人,下至宫人左右,饮酒酹地,皆祝延之。产一男一女,女为平都公主,男为定陶恭王。恭王有材艺,尤爱于上。元帝既重傅婕妤,及冯婕妤亦幸,生中山孝王,上欲殊之于后宫,以二人皆有子为王,上尚在,未得称太后,乃更号曰昭仪,赐以印绶,在婕妤上。昭其仪,尊之也。至成、哀时,赵昭仪、董昭仪皆无子,犹称焉。
4. 《汉书·卷九十七下·外戚传第六十七下》:后十年,恭王薨,子代为王。王母曰丁姬。傅太后躬自养视,既壮大,成帝无继嗣。时中山孝王在。元延四年,孝王及定陶王皆入朝。傅太后多以珍宝赂遗赵昭仪及帝舅票骑将军王根,阴为王求汉嗣。昭仪及根皆见上无子,欲豫自结为久长计,更称誉定陶王。上亦自器之,明年,遂征定陶王立为太子………
5. 《汉书·卷九十七下·外戚传第六十七下》:月余,天子立楚孝王孙景为定陶王,奉恭王后。太子议欲谢,少傅阎崇以为:“《春秋》不以父命废王父命,为人后之礼不得顾私亲,不当谢。”太傅赵玄以为当谢,太子从之。诏问所以谢状,尚书劾奏玄,左迁少府,以光禄勋师丹为太傅。诏傅太后与太子母丁姬自居定陶国邸,下有司议皇太子得与傅太后、丁姬相见不,有司秦议不得相见。顷之,成帝母王太后欲令傅太后、丁姬十日一至太子家,成帝曰:“太子丞正统,当共养陛下,不得复顾私亲。”王太后曰:“太子小,而傅太后抱养之。今至太子家,以乳母恩耳,不足有所妨。”于是令傅太后得至太子家。丁姬以不安养太子,独不得。
6. 《汉书·卷九十七下·外戚传第六十七下》:成帝崩,哀帝即位。王太后诏令傅太后、丁姬十日一至未央宫。
7. 《汉书·卷九十七下·外戚传第六十七下》:后岁余,遂下诏曰:“汉家之制,推亲亲以显尊尊,定陶恭皇之号不宜复称定陶。其尊恭皇太后为帝太太后,丁后为帝太后。”后又更号帝太太后为皇太太后,称永信宫,帝太后称中安宫,而成帝母太皇太后本称长信宫,成帝赵后为皇太后,并四太后,各置少府、太仆,秩皆中二千石。
8. 《汉书·卷九十七下·外戚传第六十七下》:傅太后父同产弟四人,曰子孟、中叔、子元、幼君。子孟子喜至大司马,封高武侯。中叔子晏亦大司马,封孔乡侯。幼君子商封汝昌侯,为太后父崇祖侯后,更号崇祖曰汝昌哀侯。太后同母弟郑恽前死,以恽子业为阳信侯,追尊恽为阳信节侯。郑氏、傅氏侯者凡六人,大司马二人,九卿二千石六人,侍中诸曹十余人。
9. 《汉书·卷十一·哀帝纪第十一》:丁巳,皇太太后傅氏崩。
10. 《汉书·卷九十七下·外戚传第六十七下》:傅太后既尊,后尤骄,与成帝母语,至谓之妪。与中山孝王母冯太后并事元帝,追怨之,陷以祝诅罪,令自杀。元寿元年崩,合葬渭陵,称孝元傅皇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