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
1. 《汉书·卷一十三·平帝纪》: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大赦天下。
2. 《汉书·卷九十七下·外戚传第六十七下》:孝平王皇后,安汉公太傅大司马莽女也。平帝即位,年九岁,成帝母太皇太后称制,而莽秉政。
3. 《汉书·卷九十九上·王莽传第六十九上》:莽既尊重,欲以女配帝为皇后,以固其权,奏言:“皇帝即位三年,长秋宫未建,液廷媵未充。乃者,国家之难,本从亡嗣,配取不正。请考论《五经》,定取礼,正十二女之义,以广继嗣。博采二王后及周公、孔子世列侯在长安者适子女。”事下有司,上众女名,王氏女多在选中者。莽恐其与已女争,即上言:“身亡德,子材下,不宜与众女并采。”太后以为至诚,乃下诏曰:“王氏女,朕之外家,其勿采。”庶民、诸生、郎吏以上守阙上书者日千余人,公卿大夫或诣廷中,或伏省户下,咸言:“明诏圣德巍巍如彼,安汉公盛勋堂堂若此,今当立后,独奈何废公女?天下安所归命!愿得公女为天下母。”莽遣长安以下分部晓止公卿及诸生,而上书者愈甚。太后不得已,听公卿采莽女。莽复自白:“宜博选众女。”公卿争曰:“不宜采诸女以贰正统。”
4. 《汉书·卷九十九上·王莽传第六十九上》:莽白:“愿见女。”太后遣长乐少府、宗正、尚书令纳采见女,还奏言:“公女渐渍德化,有窈窕之容,宜承天序,奉祭祀。”有诏遣大司徒、大司空策告宗庙,杂加卜筮,皆曰:“兆遇金水王相,封遇父母得位,所谓‘康强’之占,‘逢吉’之符也。”信乡侯佟上言:“《春秋》,天子将娶于纪,则褒纪子称侯,安汉公国未称古制。事下有司,皆曰:“古者天子封后父百里,尊而不臣,以重宗庙,孝之至也。佟言应礼,可许。请以新野田二万五千六百顷益封莽,满百里。”莽谢曰:“臣莽子女诚不足以配至尊,复听众议,益封臣莽。伏自惟念,得托肺腑,获爵士,如使子女诚能奉称圣德,臣莽国邑足以共朝贡,不须复加益地之宠。愿归所益。”太后许之。有司奏:“故事,聘皇后黄金二万斤,为钱二万万。”莽深辞让,受四千万,而以其三千三百万予十一媵家。群臣复言:“今皇后受骋,逾群妾亡几。”有诏,复益二千三百万,合为三千万。莽复以其千万分予九族贫者。
5. 《汉书·卷九十七下·外戚传第六十七下》:莽欲依霍光故事,以女配帝,太后意不欲也。莽设变诈,令女必入,因以自重,事在《莽传》。太后不得已而许之,遣长乐少府夏侯藩、宗正刘宏、少府宗伯凤、尚书令平晏纳采、太师光、大司徒马宫、大司空甄丰、左将军孙建、执金吾尹赏、行太常事太中大夫刘歆及太卜、太史令以下四十九人赐皮弁素绩,以礼杂卜筮,太牢祠宗庙,待吉月日。
6. 《汉书·卷九十七下·外戚传第六十七下》:明年春,遣大司徒宫、大司空丰、左将军建、右将军甄邯、光禄大夫歆奉乘舆法驾,迎皇后于安汉公第。宫、丰、歆授皇后玺绂,登车称警跸,便时上林延寿门,入未央宫前殿。群臣就位行礼,大赦天下。益封父安汉公地满百里,赐迎皇后及行礼者,自三公以下至驺宰执事长乐、未央宫、安汉公第者,皆增秩,赐金、帛各有差。
7. 《汉书·卷九十九上·王莽传第六十九上》:四年春,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皇帝以配上帝。四月丁未,莽女立为皇后,大赦天下。
8. 《汉书·卷九十七下·外戚传第六十七下》:皇后立三月,以礼见高庙。尊父安汉公号曰宰衡,位在诸侯王上。赐公夫人号曰功显君,食邑。封公子安为褒新侯,临为赏都侯。
9. 《汉书·卷一十三·平帝纪》:夏,皇后见于高庙。加安汉公号曰“宰衡”。赐公太夫人号曰功显君。封公子安、临皆为列侯。
10. 《汉书·卷九十九上·王莽传第六十九上》:其秋,莽以皇后有子孙瑞,通子午道。子午道从杜陵直绝南山,径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