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油管 粉丝已经差不多了
而这次的报道开始策划
在街头上
记者采访一个
你好
你好……
你谁呀?我不认识你呀
那个我是Megd电视台的记者
干嘛?打电话过来干嘛?
那个你能说出你的经历吗
干啥呀?咱互不相识 你他*打电话给我有事?
其实你可以说出你自己的故事
这边我们是现场直播
请注意你的言行
拿我去做直播?不是想干啥?
我告诉你啊,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侵犯肖像权懂?
放心,我肯定要经过你的同意啊
其实你谈到抄袭很简单,只要我把文案稍微改动别人根本看不出来
抄袭只需要一个改动就行了,你说能有多简单?
有一些梗我会抄下来
也当成自己的故事
并且好好写下来
而且文案只需要一点改动,别人根本不知道你是抄的
可能一些人觉得你是碰巧了,我认为不是!
所以文案抄袭的很简单,已经摆在了眼前!
还有一些利用手机识别字,之后偶然巧合了
但也并非是巧合
因为你就是在抄别人的
尽管我国有相关的法律,但还是没能控制国内现状
如果有缘的话,今后我们再见!
文案抄袭已经屡见不鲜,这样子的事情每天都在上演。用电脑复制,用手机复制也有
但是还有一些人用手机识别字,提取出来后把它放文上
当今的国内现状还在屡屡发生
那么这样子的现状何时阻止?
恐怕也就只有以后了
如果涉事的文案确系抄袭,这就涉嫌违法。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必须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网站删除了抄袭的文章还有赔偿吗?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具体包括下述四种情形: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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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网站删除了抄袭的文章还有赔偿吗?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因此,如果该网站不知作品侵权,并在接到你的通知后及时删除了侵权的文章,该网站就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