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又和他吵了架,吵完架,他摔门而走,我躺在床上真的觉得精疲力尽。
我完全可以去追他,就算追不到,我也一定能找到他,因为我太了解他,了解他的所有喜好,都是我费尽心思打听来,实践来的。我很喜欢观察我爱人的笑容,他是一个在感情上很纯真的人,脸上的表情是我判断他开心与生气的标准,情才外露,我有时真的觉得我的恋人在这方面特别可爱。
也许他还在等我带着小蛋糕去哄他,我以前总是这么做,他喜欢吃甜的,这是我得出来的结论,因为我好几次牵着他的手路过甜品店他总是突然停住不动,睫毛下垂地看着脚尖,我就知道他馋甜食了。但是我坏心眼,我就问他怎么了,眼睛都没往甜品店看,还拉拉手督促他走快点。他急得脸通红,好半天才甩开我的手气急败坏的说,“林言钟,我想吃甜品!”
我笑了,他摸了下鼻子,“我只是心血来潮想吃,不是喜……”“不是喜欢,嗯嗯,我知道。”
我摸了摸他的头,看着他口是心非,我笑得更柔和了,我后来问过他为什么不承认,他嗜甜已经不只是喜欢的程度了。他笑得傻兮兮的,在我背上蹭着我的脖子,带着酒精的味道回答我,“因为男人喜欢吃甜…很,很丢脸啊!”我对这个答案哭笑不得。
我翻了个身,看着黑压压的天气叹了口气。
不爱他吗?相反我觉得自己真的很爱他,爱到可以为他放弃前途,就在这个不足一百平方的小房子里和他虚度光阴,爱到可以为他和父母断了关系,我爱他,爱到无坚不摧。
我撑起了伞,将另一把伞夹在腋下。
可我也并非无所不能,生活上的压力,老板的压榨,整天累得几乎是刚回家就睡,第二天还要哄他起床。
他的起床气很大,我总是耐心地摸着他的头,感受着手下的柔软,放轻了声音,“宝贝,起床好吗?”他迷迷糊糊醒过来,在我胸口埋了一会,再撑起来看着我飞快地往我脸上一吻。
也许是思维混乱人总是下意识的做自己最想做的事情。
我喜欢别扭的他,更喜欢耿直的他。我想他也同样爱我。
可是现在,我撑着伞在大雨倾盆中,隔着一条马路看见他和别人坐在一起,他笑了,我不知道他们在聊什么,我旁边只有发出霉味的雨声盖过了一切我能听到的声音。店里的灯光在大雨下显得特别温暖,因为下雨人也特别多,吵闹又温馨。
雨下得很突然也很大,我难堪得卷起我被浸湿的裤脚,同样难堪的接到了老板的电话,我被炒了。理所应当,只不过我这次接受的很泰然自若,只是问了月工资会不会结,老板说会,我就挂了。
我终于浑身轻松。
接下来我去甜品店,进门刚收了伞,小店员就叫道
“林先生!你来了!”
“嗯。”
她不知道为什么很开心,贴心的替我把伞放进了桶里还朝我身后望望。
“他没来,我打包带回去。”
“哦,……哦。”她点点头,“你们的感情真好,我什么时候才能遇见一个人为我专一的买甜点啊…”
我不知道该怎么接这话,只能沉默的看着她打包。
是啊,在外人看来我的关系已经很恩爱了,实际我们只会更恩爱。刚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俩都小心翼翼,因为我们知道这条路是禁果,但十七岁气血方刚,哪怕知道后果是怎样的,也义无反顾的在一起了,我其实不后悔年轻时遇见他,相反我觉得遇见他很幸运,让我的青春洋溢出绚丽色彩。
“林先生,好了。”小店员笑着和我招招手,“欢迎下次光临。”
我心想,应该没有下次了。
外面的雨已经停了,六月的雨本就来去匆匆,就像现在过往的人群,同样形形色色的人交错而过,很多人就是以陌生人的身份转瞬即逝,那我和他是不是也该转瞬即逝了。如果之前只是犹豫,那现在我的犹豫不应该再是心软。
有小孩子跳着踩水坑,他们嘻嘻哈哈从我面前跑过,我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感觉不到情绪。
没有气愤,也没有难过,也许我们本该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