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罗伦萨的几场演出结束后,微光交响乐团在机场进行了一场快闪活动,还登上了新闻头条。异国街头,交响乐团的各个成员在金团长的指挥下,共同演奏了一首 《勃兰登堡协奏曲》的部分,引起全场感叹。
拉着小提琴的郑在玹尤其显眼,他白衣黑裤,整个人看起来有些憔悴,但在镜头里,像个不染尘埃的谪仙人。
小号独奏根本不行的林慕秀挤在人群里,定定地看向他。
那是她一生中见过的最亮的星。
此后,她再也没有见过。
的确像郑在玹所说的那样,佛罗伦萨之行是他在微光交响乐团的最后一次演出,回国之后,他退了团,彻底消失。
他一定是非常恨她, 要不然,他们怎么会再也没有重逢过。
她只是从别人的口中听到关于郑在玹的只言片语,他出国了,和Artemis在一起,他过得很好。
林慕祺如愿驰骋在绿菌场,成为小有名气的足球队员。林慕秀高考顺利,读了一个还不错的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后拒绝了爸妈的安排,做了一个小小的文员。
一切都波澜不惊地前进着, 就如那年在佛罗伦萨,他说,“回到自己的轨道上”。
只是,林慕秀的心中还有火焰尚未熄灭。
她找出郑在玹以为她早已毁掉的那本厚厚的太空日记,想还给他,他现在放弃了那个疯狂的梦想,生活顺遂,这个已是他生命中的纪念。
Artemis回国参加一个演讲,林慕秀得知消息,也去了大学礼堂,希望能从她那里得到关于郑在玹的消息。
林慕秀想再见他一面,哪怕只有一面。
可Artemis说,他不会见她。
“郑在玹叮嘱过我,如果看见你,要告诉你,他生活得幸福平静,请你不要再打扰他。”
“好,”林慕秀语气艰涩,“麻烦你帮我把这个交给郑在玹。”
兜兜转转,盛着笔记的木盒最后物归原主。
回去的路上,林慕秀任雨水把自己淋得湿透。天色昏沉,风雨席卷,她居然没有哭。是该放下了。
那就放下吧。
告别林慕秀,Artemis买了午饭,去看郑在玹。
他坐着轮椅,很瘦,面色苍白,身体更加孱弱,像是秋日里一片摇摇欲坠的叶子。
“真的不见?”Artemis把粥倒进碗里,问他。
郑在玹摩挲着木盒,笑了笑,“相见不如怀念。”
有些往事,他早就知道。
郑在玹的爸爸在次热气球飞行试验中遭遇意外而丧生,因此,许母坚决反对他再步入后尘,更何况他有先天性的心脏问题,活着本身就在承担风险,别说还要去冒险。
只是,她无法说服固执的儿子,看到郑在玹待林慕秀与别人不同,才会求林慕秀帮忙。
“我只想他活着。”
郑母私下里找到林慕秀,深深鞠躬。
这位在电视里光彩照人的小提琴演奏大师,说到底,也只是一个普通的母亲。
林慕秀想了很久,利用他对她的信任,把那本太空笔记偷了出来,等他发现时,已经只剩下灰烬。
这场打击是几乎致命的,郑在玹颓靡了半个月,把房间的墙壁刷新,转了专业,将所有关于太空和宇宙的书籍全部打包捐了——和他的生活划清界限。
同样,他主动划请界限的,也包括她。
“为什么不告诉她实情?”Artemis不解,她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动过情,对他们之间多年来的弯弯绕绕实在不理解。
郑在玹咳了两声,“告诉她什么?告诉她人终有一死?”最近他的体检报告已经越来越不乐观。
“还是不了,”郑在玹似乎想起了什么,目光温柔似海,语气含笑,“那个小孩儿啊, 爱哭,我最看不得她掉眼泪。”
“我舍不得。 ”
就像初见她的那年, 在少年宫,他刚进行完测评,出来透气,在小园子里看见鸣鸣哭得伤心的她。
她被小号老师很狠地批评了一顿, 偷偷跑到这里哭,还抱着看门大爷的小花猫,揉着猫咪的脑袋,带着哭腔,遍遍地安慰,“你别哭,你别哭。”
他觉得她可怜又可爱,后来知道她就是同学口中吹小号要命的“杀手秀”。
从那一面起,他一生都没有放下。
“不如让她怨我,放下之后,重新生活,如果人不会想念,应该会快乐得多。”
那么,最沉重的悲伤,都留给我。
如果说还有遗憾,大概就是他明明知道未来还有无限春光,枯枝长新绿,鹅黄色的芽儿如米粒布满细枝丫,海棠也开得活泼——却不得见她。
你离开以后,岁月变得漫长,哪怕是山呼海啸,也只是孤独一场。
那么,我愿把喜乐给你,顺遂给你,而剩下的孤寂,由我来独享。
#The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