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热血的青春,我所在的高中不是特别好,你知道的 刚来的时候会有抱怨,会有不满,后来在这里一天天的成长,它对我的意义终于不一样了。我曾经发过誓,我在这里不会找到我喜欢的人。很奇怪吧,人家发誓都是说不找男朋友,而我发誓找不到喜欢的人,找不到喜欢的人不就没有男朋友吗?
在这里一年多之后,我发现了一个让我心动的男生,那是我第一次心动,毕竟我可是没有心的人。那天中午吃完饭上楼遇见了他和她。她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不在同一个班,她高兴的和我介绍“猪,这是我男朋友。”我当时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你不是说好不找喜欢的人,找不到喜欢的人吗?为什么要找呢?找一个也就算了,是不是恶心,偏要找自己朋友喜欢的。都已经过了一年多,一年多没有遇见过,就这一次就喜欢上了。我当时还有一个想法,一见钟情这种东西不可能发生在我面前。而且,如果我真的这样做了那么做不就是渣女吗?当时想赶快剥离这种莫名其妙的情感。
事后和朋友说,朋友说我大惊小怪,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再说你看上了人家,人家不一定看上你,不就是一种感情吗?你又没做什么,等做了再骂你小三也不迟。我真的真的想隔开。可是,世界就这么大。一次“同学,我叫孟衡。”然后我就跑了,既然是别人的男朋友,那就不能不道德。再加上我对他只是一种莫名其妙的好感,就像恰好你周围的人不单身,而你可能荷尔蒙分泌过多。也恰巧就是丑的太多,只他一个气质好的罢了。也恰好他符合你的审美,会跳舞,清隽,身姿修长……
再说,既然是刻意不去遇见,结果哪都有他,食堂有,操场有,去厕所的路上有,小卖部里有。所以刻意无效,特别是他还给我打招呼,人家打招呼是彬彬有礼,自己感觉自己打招呼就是刻意勾引。或者要一个月,一学期,才能把自己心里这种负罪感减少。那是那时的想法,事实是,没多久就忘了,因为孟衡对我来说就是陌生人。
亲爱的陌生人,他从你面前经过,你们互不认识,素昧平生,可是却因为某种千丝万缕的关系联系起来。陌生人就是陌生人,哪怕是特别的,忘了吧。人生是短途旅行,世界很小,难道每个经过的人一定要记得吗?
最后祝她和孟衡要一直幸福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