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胸口的一粒朱砂痣,即使时光荏苒,世事变迁,你都寄生在我胸口,时刻提醒着我:“嘿,我在你这里。”
——题记
或许,不喜欢一个人尚且能虚情假意的假装喜欢,可是,真正喜欢一个人,却怎么都没有办法掩饰,一如必须打出来的喷嚏,又如无法掩饰的贫穷。
每次,只要他出现在我方圆50米之内,我浑身的感官就犹如最先进的雷达,自动扫描与接收关于他的所有事情。
此刻他正在我左前方,与同学有说有笑。我会自动忽略他身边的人,他是我眼中唯一的色彩。
即使是呆板的校服,穿在他身上也有如T台上展示的最炫目的的新品。阳光温柔地亲吻他的脸颊,描绘他如画的眉目,清风调皮的吹动他额前的短发,勾勒他深邃的轮廓。最好看的还是他的眼睛,犹如天边最璀璨的星星,世上最耀眼的宝石。
每每与他四目相对,我都会紧张到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摆,却又必须假装没有受到他一丝影响。
他是我放在心里最重要位置上的人,是我即便忘记呼吸也不会忘记的人。
我喜欢他,喜欢到只有站在他身边就好像拥有全世界。然而,我小小的心思永远无法摊开晒太阳下,只因为,世人永远也无法接受这份感情。
我唯一能做的是努力在外人面前掩饰对他的感情,趁着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的看他几眼。
郑秀晶嘿。
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的郑秀晶拍了一下我的肩膀,顺着我的视线望了过去,发现我在看鹿晗,她意味深长地笑着说
郑秀晶又在偷看他啊?你表现的这么明显,小心别人都看穿你的心事。
我窘迫地望着郑秀晶,不自然的反驳道
李智恩你……你说什么呢?我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郑秀晶与我住在一个小区里,可以说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她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
小时候,每次小区里别的小孩欺负我,郑秀晶都会第一时间冲出来保护我,用她的拳头狠狠地修理那些欺负我的小孩。久而久之,小区里面没有别的小孩敢欺负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