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卢平赶到的时候,萨曼莎正在跟送货员签收一个巨大的东西。
莱姆斯·卢平“这是……店里的招牌?你已经定好店名了?”
他不顾腿上的乏力,快步朝她走去:
莱姆斯·卢平“你是自己来的?”
萨曼莎“多比送我来的。”
送货的男巫离开了。萨曼莎扯开那几个巨大字符外面的包装:
萨曼莎“等到试营业之前挂起来就好,再施加一些变色、发光之类的魔咒……你看着办。”
R&B。
卢平看着它们。
萨曼莎“一种音乐,也是对我爸爸的纪念——雷古勒斯·布莱克。”
萨曼莎简单地解释了一句,没给他任何多想的余地。
不然他会以为是什么呢?
他的名字莱姆斯(Remus)配上她的姓吗?
这段时间以来,那一丝苦笑几乎成了卢平脸上最常见的表情,萨曼莎却并未理会他的情绪:
萨曼莎“这个给你。”
她递来一个黑漆漆的、巴掌大的小东西,又指向旁边两个小纸盒。
萨曼莎“我让多比去弄来的,麻瓜手/枪和子/弹。巫师往往不会想到这个方面,说不定在某些时候会有奇效。”
莱姆斯·卢平“其实我更习惯使用魔杖,对角巷的治安也还算不错,不需要借助这些东西来看店。”
卢平说:
莱姆斯·卢平“你倒是可以拿着它——现在你的魔力还不够强,可以在必要的时候防身……”
萨曼莎“我也有一把。”
萨曼莎说:
萨曼莎“一会儿找个经得起破坏的地方,再施几个隔音咒,我们可以做些试验。多比还弄来了一些保养和拆解它们的图解,也需要研究研究。”
她终于看了他一眼:
萨曼莎“我不是让你用它来看店的。”
萨曼莎“——如果你有机会,或者有可能查到线索……我想知道我爸爸死也要销毁的‘魂器’究竟是什么东西。”
卢平不会说她太小,这太危险,她不该知道一类的话。她也向来不必费力争辩。
自从在87年那个冬天聊过一次之后,他们之间从来都是她做主,他执行——除非他有真正说得过去的理由,或者明显更好的提议。
萨曼莎“我知道邓布利多正在查这件事,但他不管查到了什么都不可能会告诉我。所以我只能寄希望于你,还有我自己。”
萨曼莎“不过这件事不急,你也不用把精力全用在这上面。”
她又说:
萨曼莎“就算查到,我爸爸也不可能死而复生了……更没必要再多搭上一条人命。”
几秒钟的沉默。
卢平忽然发现她的视线落在他的手指,而他的戒指没有摘。
萨曼莎“既然已经不用假扮了,你还戴着它干什么?”
她语调平淡地问。
而她的十根手指当然光滑一片,什么首饰都没有。
莱姆斯·卢平“……这样可以免掉一些社交上的麻烦,避免很多没必要的关系。”
莱姆斯·卢平“只要你不戴,就不会引起别的什么误会,我戴不戴都无所谓……”
卢平的聪明足以应付这样的窘境。
他对自己说的借口则是……他长年累月地戴着戒指,手指上甚至已经有了一圈泛白微凹的戒痕,更容易引发旁人误解。
这能说服他自己吗?
卢平不做深思。
他只是不想让它离开自己的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