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程鑫都快要看惯了身边的人走走回回来来去去的时候,遇见了马嘉祺。
终于遇见了,也幸好遇见了。谁能知道他们的相遇需要这么长时间。
丁程鑫是很温柔的,但是他不得已在年幼的年纪就戴上帽子,口罩,学会职业假笑。
他在学会扛起重担,逼不得已去适应规则,他讨厌这个规则,但又不知道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怎样去对抗这个规则。
万幸,马嘉祺来了。
马嘉祺把自己宠成了以前那个爱撒娇,爱笑的小狐狸。
在马嘉祺面前,自己不是绝对能力的大哥,而是一个小朋友,一个随时可以闹脾气,可以笑,可以无理取闹的小朋友。
在温柔和马嘉祺面前,丁程鑫,只选必选马嘉祺。
因为马嘉祺就是温柔,用马嘉祺形容温柔,对丁儿来讲再合适不过了。
丁程鑫喜欢马嘉祺。喜欢他对着自己甜甜的笑,喜欢他无条件的宠着自己,喜欢他总是明晃晃的对自己双标,喜欢他呆的样子,喜欢他。
没繁花红毯的少年时代里,若不是他,怎么走过 籍籍无名,我真的陪他淋过大雨,真陪他冬季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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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嘉祺喜欢丁程鑫吗?
从明晃晃的双标和宠爱中,从暗搓搓的互动和试探中,可以发现,答案早就不言而喻了。
马嘉祺喜欢丁程鑫,看一眼就喜欢。想宠着他,想顺着他,想逗他笑,想看他每天都开开心心的,顺顺利利的。
更想以后只能自己宠着他,只能自己看他笑,只能对自己笑,只能因为自己在身边而开开心心的顺顺利利的。
可是马嘉祺不能呐,丁程鑫太好了,好到所有人都应该来赞美他,好到马嘉祺想把他藏起来,只有自己才能看。
在马嘉祺的眼里,闪光灯的耀眼不敌丁程鑫。
马嘉祺喜欢丁程鑫,快喜欢死了的那种。
马嘉祺很怕,害怕自己的这份喜欢会害了丁程鑫。
他的小丁应该站在更高更高的舞台上,享受更闪亮更闪亮的聚光灯,拥有更多人更多人的肯定。
所以啊,马嘉祺也很傻很傻,一个人这么多年一直不说出那句话。
他仍然对自己不够有自信,任然不敢去想小丁会不会也喜欢自己。
尽管他跟丁儿一起出道过,尽管他也感受到丁儿对自己的偏爱,尽管他熬过了这么多年一个人付出,尽管…
但是马嘉祺好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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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前祝大家国庆节快乐!
作者国庆我妹妹10岁生日哦,所以家里有聚会,没法更文了,但是我提前更,嘿嘿~
作者我真是个大聪明。
作者好了好了,小可爱们要快快乐乐的哦~
作者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