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那天可以一起出去吃饭吗?
如果是情窦初开的初见,我一定会知道什么是矜持和内敛,可是我已经喜欢聊天框那边的人十二年了,十二年的想象和暗恋在无数个夜晚里埋进沙漠里,却在一场雷霆大雨后悄然无声的生根发芽,孕育出花骨朵来。
许梨说的对,喜欢就要去追求,就要去靠近。
爱而不得不是遗憾,想要触碰却又收回的手才是遗憾。
——好。
先生几乎是秒回:那我那天早上来接你。
——好。
我从来没这么喜欢过十五这个数字。
北京早晨的天空还是灰蒙蒙的,昨天天气预报说今天会大幅度降温,但我还是为了好看,穿了一件米黄色的短款羽绒服。
平常不怎么化妆的我也拿出自己只有在大型聚会才会用的化妆品好好捯饬了一下,虽然不是说换脸一样变得国色天香了,但是人看上去精神很多。
还有就是,美妆博主说的夹一下睫毛这个小心机我算是领悟到了,细小又勾人心的变化。
网上说先生是颜控,证据是他对孟鹤堂的死心塌地。还有孟哥采访的时候说是因为小先生让他减肥,他为了守住小先生,才去减肥的。
但是论好看和大气,我比不上艾艾的那种引人注目的漂亮,我的长相可能偏向于那种幼龄和可爱型,和御姐完全不沾边,平常要不注意,也不过就是个还能上相的路人。
唯一听到的夸赞就是可爱。
但我现在一点儿也不气馁。
不管怎么说,先生他主动约我了。
两个人见面吃饭就叫约会,这不是男女朋友之间特有的词,但又带上了暧昧的气氛,所以我为此沾沾自喜。
不为人知的暧昧是暗恋者最擅长给自己的安慰和浪漫,而我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十点多,先生给我发消息,说已经在楼下等了。
出门的时候,许梨正在吹头发,看到我倒是不掩饰她的吃惊,上下打量后露出姨母笑来。
“圆圆,你今天……约会去?”
“见朋友。”我感觉我的脸在她的注视下慢慢变的发烫,只能快速脱离窘迫的地方,不管许梨的嘲笑,说了句再见就飞快离开。
见面之前,我在心里演练了无数次的开场白在见到先生的一瞬间都烟消云散。
先生在门口等我,一身黑色,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黑色显瘦,他看上去比那天晚上还要瘦一些。
“先生~”
没有什么比路的尽头是想见的人更让人觉得欢快很满足了,我尽力掩饰着声音里的开心,可还是无法阻止自己尾音的上扬。
你看,喜欢你是我慢慢无法掩饰的事情了。
它像夏夜的风,捉摸不透也抵挡不住,当夏天到来的时候我如何也无法把它藏起来,只能让它吹动先生的衣摆和头发,隐晦又直白的泄露了随时随地的心动。
先生见到我,稍微站直了身子,似乎没有太惊讶,反应没有许梨的十分之一,只是冲我很礼貌的点了点头,“走吧。”
心中不免还是有些失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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