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第一次见你
『序言』
人们会因为自由意志而从许多事时清醒过来,但爱却是一个十足的抗逆者,当大脑的理智告诉你不能再继续了,但自由意志依旧会因为爱而沉沦,爱是自由意志的沉沦,我们都无法抗拒爱
所有人都告诉你,他有多么不好,他有多么不值得你的喜欢,他有多么得配不上你对他那卑微的爱。这些你的心中也自然清楚,但爱意还是会冲破理智的防线.当你看到他时,当你和他对视时,当你和他又说了几句话时,当你又更加了解了他一点时,当你…,与他有关的一点一滴都会令人魂牵梦绕,所以我们难以自拔总是清醒的沦陷,但我想这没什么,我喜欢他,那我就不管不顾的喜欢他,他不好?没关系,因为我先法让自己脱离这份感情,那就让我一直撞角墙去吧?撞到我的血流干了,泪水哭尽了,心伤透了,我就放弃了。
世上的遗憾往往才是常态,在书中我们也许还有再见的机会。还有可以互相表明迟来的心意的时刻,但现实呢?我们什么也没有,变成了“陌生人”。但不要觉得这有什么,不见面也许是对我们的令一种保护.因为我们一当看见那个熟悉的他时心中便会升起名为爱的火焰不吗?
亲爱的恋爱脑们,此时此刻,也许你正因为喜欢着某位爱而不得的人而感到自卑,觉得这世上不会再有人喜欢你,我要告诉你,不是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美好的个体,值得这世上最好的事、物人.
我们的敏感,自卑,多想从来都不是我们身上的缺点,而是因为我们有一个爱而不得的人,如果要怪,就去怪那个他吧。
最后,这本书中没有极至的虐恋,没有痛到心底的遗 只是一个平凡少女的平凡爱恋
『正文』
记得那年高中,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你透着光的鼻梁便足以让我—眼万年,我的目光紧紧跟随着你,仿佛你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我,在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在连你名字都不知道的时候就喜欢上你了,那时的我还不知道,我会喜欢你很久很久,久到我想要放弃,但心还是会在想到你时开始跳动。
我觉得我好幸运
没有想到我们成了同桌,我的身体好像有些僵,小心与无措环绕着我, 我开始在意自己的形象,抹了油,擦了粉,连落笔的字都变得横平竖直。只是想让自己在你面前不是一个糟糕的形象,也许这样你会对我的好感更高一点。
记得那是你不多几次的夸我,你说我的手你觉得好看,我还记得你当时拿着我的手,左看右看,然后轻轻地握在了你的手里。只一瞬间我便震惊的说不出来一句话,我当然知道你不喜欢我,我应该把手抽出来,但身体却很诚实的没有动,内心的私心让我没再多说什么,任由你这么握着,只是我再次感叹自己的幸运。
我并不善长扩交朋友圈 如果我们不是同桌,我也许都不会和你产生交集,更不会向这样被你包裹着手。我感受着你的体温,明明还需要写作业,可视线始终停留在你摩掌着我的那只手上。多么好看的一双手,这是我喜欢的人的手,白皙的皮肤让他的血管纹路若隐若现,偶尔用力时还能看到他的骨节。
同桌,我好像更喜欢你了…好希望时间可以停留在这幸运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