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制的英国
一、议会与王权的斗争
17世纪初,英国开始了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国王詹姆士一世推行君主专断政策。
二、革命的发生
1、查理一世即位后,继续推行君主专断政策。无视议会的权力。
2、1628年,议会向国王呈递了一份《权利请愿书》,表达了限制王权的意图。查理一世解散议会,议会和王权的矛盾激化。
3、开始:1640年,议会重新召开,议员们不断抨击国王专权,查理一世恼羞成怒,挑起内战。
4、经过几年的反复斗争,议会军队打败国王军队。1649年,查理一世被推上断头台,英国宣布成为共和国。
5、独裁统治:克伦威尔独揽大权,成为护国主。议会有名无实,革命废除了君主制,却没有终结个人专权的统治。
6、克伦威尔死后,政局动荡,新贵族和资产阶级以承认议会的权力为条件,决定恢复斯图亚特王朝。
三、《权利法案》
1、复辟:1660年,查理二世接受议会条件,做了英国国王,英国恢复君主制,但国王权力受到很大限制。
2、反攻:詹姆士二世继任,他恢复专制制度,进行反攻倒算,激起人民反抗。
3、结束:1688年,英国议会废黜詹姆士二世,迎接玛丽和威廉入主英国,成为英国女王,史称“光荣革命”
4、结果:1689年,议会通过《权利法案》,威廉夫妇接受《权利法案》和议会的要求。
5、意义:英国确立了议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地位,逐渐形成了君主立宪制。
6、国王保证遵守《权利法案》,服从议会的法律,这表明议会的权力高于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