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上下几千年,自炎黄到康熙,从奴隶到封建,华夏民族经历了几多人治非法制的社会?放眼今天,晴时满树春花,雨时涟漪泛起;城市楼林矗立,乡村春意盎然。生活无限美好,但为什么我们能安心而惬意的享受这些美好呢?因为我们有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生活在根本大法——《宪法》的庇护下,同时又受其约束,社会因为安定的发展。
谈起宪法,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该都不会陌生,它的全民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1954年9月20日由一大通过以来,作为我国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我国在迈向法制国家的康庄大道上的重要一步《宪法》中还规定了我国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为我国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中国梦的实现指明方向。
《宪法》不仅是国家发展的支柱与指明灯,而且还与国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日常生活中所遵守的《刑法》、《交通法》、《诉讼法》等等保障国民生活安定、社会和谐的法律,基本上都是以宪法为母法而扩充与制定的。可以说,没有《宪法》,便没有这安定的社会,没有祖国依法治国的构想,更没有充满让国民期待的中国梦实现的明天。
生活中《宪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惩治社会不法现象的例子也比比皆是。张女士是人民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一天清晨,张女士听到楼下非常嘈杂,她便起身去楼了解情况。原来,一名老大爷在骑自行车回家的时候,不慎轧到了一居民正在溜得小狗,牵狗人非要打爷赔偿。张女士在仔细了解情况后,发现狗其实没有什么问题,不过被蹭破点皮而已,而牵狗人却不肯饶人,咄咄逼人,大爷逼迫无奈,正准备掏钱赔偿时,张女士从人群中出来,对牵狗人说:如果可以被赔偿,那么第一,请出示您的合法养犬证;第二,你遛狗的时间违反了规定;第三,您应该庆幸您的狗没有把大爷绊倒。听了这些,牵狗人哑口无言,只得向大爷道歉,灰溜溜走了。在生活中,我们需要掌握一些法律法规,利用《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这不仅可以保障自身权益,还可以为社会的长治久安以及国家的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当代合格的中学生和一名中国公民,我们有义务遵守与宣传《宪法》,维护它的权威,为我们的人生添上关辉的一笔——知法、守法、宣传法,让自己的人生更亮丽、更成功、更灿烂,知法守法,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