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的是我喜欢沈攸之。哪怕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沈攸之,好像故事就应该这样展开,就像设定一样。
我,一个妥妥的白富美,我爸是上市集团林氏集团的总裁,真的是分分钟几个亿,我就算躺着这辈子都不会饿死,人靠衣装马靠鞍,我勉强当得上是个美女。
但是我喜欢的沈攸之是一个清贫的学霸人设,这是我第1001次跟他告白。
穿着我价值四十三万的高定礼服,脚上的高跟鞋镶满了钻石,踩在这个破旧的柏油路上我也不知道有没有掉我那一颗一万的钻石,反正我是白富美我是不会在乎这点小事的,我还特地涂了我不知道价值几何的限定口红来见沈攸之。
我手里拿着一捧红色的玫瑰花,站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餐馆面前,我也不知道沈攸之到底有多穷,每天打七八份工才能勉强吃饱,我也不知道他到底能吃多少,不知道会不会以后把我林氏集团吃破产,我还在乱想着,陈管家开着我的玛莎拉蒂在停在我身后。
我回头看看陈管家陈明,身高185,长的眉清目秀又带有一种硬汉的气质,深得我心,我咽了口口水,不知道我为什么不会爱上陈明,爱上管家有点蠢但是爱上一个嫌弃自己的穷鬼也是不太聪明的样子呢!然后继续等沈攸之出来给他表白。
沈攸之推门出来,一副书呆子的样子,都二十一世纪了,他还是穿着一双旧的不堪入目的假鞋,大脚趾的形状都能看见,裤子上还有明显的缝补痕迹,衣服也好像根本洗不干净。清瘦的他看的我心里还有点难受,也不知道每天那么多都是给谁吃了,可能是因为我喜欢他吧,我也没有多想,没办法,谁让我喜欢他呢?我总不能违反设定吧?
沈攸之常年都考我们年级第一,我好像就是为了他让我抄作业才爱上他的,不过我这么有钱,而且陈明也是学霸我干嘛不让他写非要自己抄呢?可能这就是我身为白富美的特殊癖好吧。
没想到在看到我的那一刻,沈攸之居然还表现出一脸的嫌弃,我当时就想拿起那捧玫瑰花摔到他的脸上,然后恶狠狠的咒骂:“老子不跟你玩了!”
可是我怎么也动不了,只是在憋了半天之后,红着脸说:“沈攸之我喜欢你!”
果不其然,沈攸之骂道:“神经病。”
哦,该死,我就知道是这种结果。
但我仍然不死心,追上去继续说道:“别打工了,我养你吧,我爸是林氏集团总裁,我养得起你的。”
沈攸之怒不可遏,说道:“我是那种吃软饭的人吗?像你们这种没有追求的人,只会用金钱来收买别人。”哦,我穷的除了钱什么都没有了,但是沈攸之好像穷的连钱都没有。
打量着面前的沈攸之,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他,算了不如离开好了。
晚上回到家之后,我打开朋友圈,啊不,作为一个白富美我现在看的是推特,算了看不懂英语还是看朋友圈吧。
很快收到了一条消息,是我的舔狗顾衍,凭借我对此人的记忆,顾衍是一个真正的高富帅,起码比我有钱,什么赛车钢琴茶道样样精通,而且还有八块腹肌,一块不少。关键是顾氏集团不是他爸的,是他顾衍现在在一手经营的。
我点开朋友圈,小麦色的肌肤,一眼看上去就不便宜的项链,注意一下不是自拍,总裁是不会做这种无聊的事情的,是他们一起出去团建拍的照片。
顾衍:你今天给沈攸之表白又被拒绝了?
我:对啊。
顾衍:林梦,你为什么不能回头看看我呢?
对了我叫林梦,很多人,自以为和我很熟的人喜欢叫我梦梦。我想了想,顾衍可以一心一意只爱我,还能为我过生日举办生日派对准备节日惊喜什么的,
反观沈攸之,每天除了气我就是气我,日常拒绝我,拼命撇清关系,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清高,但是我喜欢他我也没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