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上大学那会儿,我最喜欢听的歌,便是红遍大江南北的男歌星赵健的一首《勿忘我》————
上天让我遇见你,这使我对你一见钟情。我深深痴迷于你无法自拔,也请你,不要把我当作,疏生的无名过客。勿,忘,我~~
………
那时的我,常常喜欢在漆黑不见五指的深夜里,在微弱灯光的照映下,伴随着蛐蛐清脆的铃歌,阖眼静听手机上循环播放的《勿忘我》,正同于词中的“无法自拨”,深陷于里的我百听不厌。不知不觉,时间如若流水,夜,就在赵健那极富有磁性的声音中,过去了。
也正因为这首《勿忘我》,让我遇见了生命中的他。他是我的同班同学,和我一样,他也喜欢听《勿忘我》。即使在多年后的今天,我回忆起那时的浮云往事,也仍无法忘记,我们曾经一起躺在房顶上,仰望着繁星闪烁的夜幕静听《勿忘我》。
那夜,待一曲终了,我问他,为什么如此喜欢这首歌?
因为它凄美,求爱不成只因被爱所戏。可却又如此贴近我们现在的生活,或许青春,应该是放手去追。去努力追求自己的心中所爱,这才使自己的青春不留遗憾。至少自己已经拼搏、奋斗过了。真爱,亦如此。
他用并不太深奥的话语回答我,可我却并未听得太透彻,只是似懂非懂的点点头,继续在繁星累累的夜幕下,静听如同清流般的《勿忘我》。
后来,他向我表白了。那天,他没有送我妖艳的玫瑰,也没有送我纯洁的百合,而是双手递给我了一朵小巧的蓝花,在争芳斗艳的百花丛中丝毫不起眼。可在我看来,它却别有一番的姿色,它的风韵,是所有的花不可比的。
他告诉我,这朵蓝色小花的名字,叫作“勿忘我花”,也有少数人喜欢称为“勿忘草”“勿忘花”,但都不及“勿忘我花”那般有风韵。
从此,我和他开始一起收藏勿忘我花,然后将它们制成精致的书签,夹在书中的每一页。只有几朵好看的,我把它们栽成绿植,摆在宿舍最显眼的地方。
那段时间,可以说是我人生中最美妙的时光了,如今忆起,仍想再重来一遍。不过,总不是所有的恋爱都是完美的,爱似空气,久了久了,就忘了自己是在呼吸。三年的相恋使我们都习以为常,不再狂热于对方。他也开始故意躲避我,和我见面的次数愈来愈少。甚至,他学会了抽烟,酗酒,每次我好不容易见到他时,身上都带有一股浓重又刺鼻的酒气。
我知道,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已经进入倒计时,再无法挽回。可我却没有料到,他消失了。
对,没错,他消失了。球场上不再有他打篮球的矫健身姿,班里他的座位也一直空着,直到覆上一层厚厚的灰尘。我发疯了般寻他,可最后却仍然无果。我甚至怀疑,他是否真的存在过。
时间,真的是流水匆匆啊!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三年的感情就这样没入深海,飞快逝去不留痕迹。在繁重的学业压力下,我很快就遗忘了这段恋爱,步入社会,立于自己的工作岗位。因为他的缘故,我不再像以前那样狂热于《勿忘我》。
这些年,我不再提及他,只觉得,他想消失,那就随他吧,我们之间既然已经过去,再如何留恋也毫无价值。
直到前几天的同学聚会,我远离喧闹,正在一旁静静的喝着酒时,他昔日的好友向我走来,递给我一个包装精致的勿忘花书签。
他死了。好友看着盯着书签出神的我说道,他向你表白后,才发现自己身患绝症,已经无药可救。他的日子己所剩无几,怕你知道后伤心,便没有让我们和你说出实情。那些天里,他极力忍受着那些烟酒的怪味,在你面前做样子,和你隔开距离。这个书签,是他在病中亲手做的,临死前不断交待我,一定要给你,多久都没有关系……他要我告诉你,忘记他,你要幸福地活下去……
好友后面说了些什么,我都没有听清。只是强装镇定的接过书签放入包中,开始一杯接一杯的灌酒,想要把自己灌醉,忘记这些年的是是非非。
我的双眼逐渐朦胧,四处充斥着喧闹气氛的包间里,醉人的灯光映出他以前的模样。他只是微笑着和我说了一句话,就是:忘记我,你一定要幸福。
忘记你,谈何容易!?
耳边,似乎又响起了多年未听的赵健的那首《勿忘我》:
我深深痴迷于你无法自拔
只希望你不要把我当作过客
疏生的无名过客
勿忘我——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你,但我,是一定会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