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位没有存在感的小人物,就是那种
收作业都忘记收了的那种。当别人提及
我的名字的时候,总会是一脸疑惑地问
道“我们班有这个人吗?”可是像我这么微小的人物,也有一个喜欢的人。他是
0/9大家公认的校草,但不同于小说里的毛
头小子,他很温柔,就像春日里和熙的暖阳。如果他是水的话,足以让人心甘情愿的溺死。
还记得是个让人感到惬意的好日子,我不小心撞到了他。我以为他会和其他人
一样无视我,没想到他居然记住了我的
名字。当时,他的笑容很温暖。嘴角上扬三分,眼眸微弯。他说:"李同学,
你还好吗?"恍若一阵清风拂过,又恰
好经过我的心房。或许是长久被人忽视而产生的怯懦,我什么也没说就跑了。
我开始逐渐意识到我喜欢他。在这个老收湿的禁代相x是为人所不耻的。我很挣扎,想光明正大的去找他告白,又怕他
会面带鄙夷地拒绝我。所以,我打算给他写一百封情书,并匿名成暗恋他的小
女生给他送去。在高三那年,我每天都
在尾随他,像个偷窥狂一样。等他安安
0/9全全地回到了宿舍楼,我再离开,每天
都是这样。肆
高三很快就过去了,我已经给他送了九十九封情书了。我想在毕业当天,送上我的第一百封情书。那一天,他正要回
家,当他度到斑马线正中央的时候,一
个大货车就撞了过来。我正鼓起勇气想
给他最后一封情书的时候,就看见货车
向他撞来。我想也不想就立马推开了他。
最后,我只看见了他正一脸惊恐地看着我,和那封带血的情书。伍
那第一百封白色情书他是否会看到呢?
我已经不想知道了。像我这样的小人物,
如果能让人记住的话,我估计做梦都会笑醒吧。特别,是被我喜欢的人记住。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第一百封情书的背面有一行字,要用铅笔涂抹出来才会看到。那一行字是:
谢谢你记得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