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少诉说自己的心里话,这太不自然了。”“可是……”马逸龙不知道该如何反驳。“而且……”黎斯继续道,“警方在调查
7年前金科润被杀案时,应该也调查过金美燕当天凌晨的行踪,她真的去父亲的学校送糯米粥了吗?真的看见凶手了吗?谁会凌晨2点跑去送糯米粥?而且,当时宿管已经告诉她金科润出去了,你们向那个宿管求证了吗?他那天晚上真的见到过金美燕吗?”
黎斯这么多问题让马逸龙应接不暇,他理了理思路,一个个回答:“根据金美燕的口供,她说自己一直在家睡觉,没有人证,可能她那时撒了谎,没承认自己给父亲送糯米粥,她看到了杀害父亲的凶手,想要亲自报仇,所以没有透露这条线索,这也解释得通。至于宿管,在当时的调查记录里他也没提金美燕找过金科润,我们本想找这名宿管加以求证,可他在几年前因病去世了。”
黎斯使劲儿摇了摇头,然后直视马逸龙:“你不能被破案的喜悦冲昏头脑啊,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你扪心自问,这么多疑点,你真能释怀吗?”
“你的意思是,遗书是伪造的?”马逸龙的脸色立刻变了,“可……可鲁小芸真是自杀,她的死因没什么疑点。”
黎斯叹了口气说:“不一定。”
随即她从一叠资料里取出一张照片,上面是金美燕化妆台抽屉里的物品,几包生理用品和一副墨镜。
“这张照片怎么了?”马逸龙感到不解。“金美燕为什么要把墨镜和卫生巾放在一个抽屉里呢?”黎斯提了一个奇怪的问题。
“我……我怎么知道?随便放的吧。”马逸龙实在找不到这两样东西的关联。
黎斯又抽出几张照片:“你看别的抽屉里的东西、金美燕是个有条理的人,所有的东西都归类存放、所以在她的意识里,墨镜和卫生巾是属于一类的、或者说,是同时用到的。”
“什会意思?”
黎斯继续解释:“也就是说,金美燕在处理生理卫生的时候,会戴墨镜。那么问题来了,她为什么要戴墨镜呢?我觉得只有一个合理解释,她怕看见血,金美燕是一个恐血症患者。”
黎斯的结论让马逸龙彻底愕然,他一时语塞、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黎斯便继续道:“通常、女性恐血症患者看到自己的经血并不会产生恐惧心理,但也有一些像金美燕这样比较严重的,在心理上连自己的经血都克服不了,慢慢就把‘见血戴墨镜’养成一种习惯。
那么,一位如此严重的恐血症患者,有能力分尸吗?面对生理期,一副墨镜或许还可以应对,但要用电锯切割尸体,血液溅得到处都是,这对金美燕业来说比登天还难。还有,浴缸边有没有找到墨镜?一个恐血症患者,怎么会选择割脉自杀这种方式呢?”
“问题是,所有嫌疑人里,只有金美燕能从钢丝上走过去制造无足迹杀人。”马逸龙已经开始语无伦次,只能提出新的辩词。
“你还以为凶手用的是‘走钢丝’诡计吗?”黎斯撤了撤嘴,不屑地说,“即使是学过杂技的人,在这样寒冷的气候下不断有冷风刮过,要带着尸块顺着钢丝前进100多米,真的能顺利做到吗?”
马逸龙这才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他仔细想了想,察觉到些许疑点。首先,就算金美燕要模拟与7年前相同的现场,只需在12点雪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