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时三刻,太阳挂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阴影最短阳气最盛的时候。古代人认为杀人是“阴事”,所以崭刑是分时辰开斩的,亦即是斩刑有轻重。一般斩刑是正午开刀,让其有鬼做;重犯或十恶不赦之犯,必选午时三刻开刀,不让其做鬼。
在陌生男人家里逗留了一晚,天蒙蒙亮的时候,月莎就躲到黑暗中。如果不是这群人的闯入,她都不会发现自己已经不畏惧阳光。
11:45,玫瑰庄园。
看守夜班的老大爷下了班,白天接班的是一个中年男子,到了午时三刻他已经换好了道袍,锁了铁门提着一个箱子往主屋里走。
陈玄松今年五十三,六代道士,但也只是四线城市一个开取名店的老板。现社会人们大多对鬼神嗤之以鼻,连带着道士,都成了“坑蒙拐骗”的代名词。从小就学道的陈玄松,直到现在还在学习,他这个人就是固执出了名,哪怕再落魄也放不下道。
就是这样的性子才让有些不愿面对亲人离世的人,钻了空档。
陈玄松的儿子考上了大学却拿不出钱,老婆又瘫痪多年。在绝望中实在不得已,他来了京市,答应一老板帮忙复活其闺女。已经死的人要怎么复活,不过是“养鬼”这等邪术罢了。
鬼越凶,就越不畏惧阳光,若养出一只鬼王,显形时形如实体,常人肉眼可见,且能短暂化为人形混入尘世,等同于“复活”。
但这邪术也是有极其苛刻的要求,陈玄松也对养鬼术一知半解。老板家的闺女死后并没有被烧成骨灰,尸体还保存得栩栩如生。在他来之前,尸体已经在这座高人指点建起的聚阴宅里存放了十年,他不过是接替上一任大师,继续养鬼。
庄园里的玫瑰花四季都开着,可不就是鲜血灌溉养的。倒在棺材四周的血,柳木棺椁散出来的白雾隐约可见人形轮廓,可见鬼王雏形,血液在不到一刻钟就被吞噬得一干二净,大理石地板干净得能反光。
可养鬼王哪有那么简单,棺材里传出指甲刺挠声,陈玄松蹲下身,打开黑铁箱。箱里七只玻璃罐整齐码着,罐内的魂魄在微弱光线下扭动,发出细若蚊蚋的尖啸。刚开盖,棺里的白雾突然窜出来,像闻到肉香的饿兽,裹着股腐甜的腥气扑过来。白雾中的人脸渐渐清晰,柳叶眉、小巧的鼻尖,只是那双眼睛里一片漆黑,没有半点瞳仁。它吸完最后一缕魂魄,喉咙里滚出声满足的叹息,轻得像风吹过玫瑰花瓣。
陈玄松站起身,后背早被冷汗浸透,道袍贴在身上凉得刺骨。他太清楚了,这口柳木棺是填不满的“食盆”,再几天,又得有人被送进来。
吃饱的鬼王更加亢奋,月莎丝毫没有发现自己那双眼睛激动得在渗血,她在小于这间比厕所还小的屋子里转着,从活人身上拉扯出魂魄来,香得她忍不住咬了一口,男人的肉身,魂魄被咬掉的手掌瞬间变黑,像烧焦丝的蜷缩起来,痛苦的尖叫声落到她耳中都像贝多芬的音乐一样美妙。